张齐贤(943年—1014年),字师亮,曹州冤句人。

三岁时为避战乱举家迁洛阳,好学上进。宋太祖幸洛阳,齐贤以布衣至其马前献策。饭量特大,曾一次吃掉5大盘牛肉。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宋太宗赐其进士第,以大理评事通判衡州。太平兴国六年(981年),任江南西路转运副使,同年冬,以右辅阙,升任转运使。拜枢密直学士,擢右谏议大夫,签书枢密院事。雍熙初年,转任左谏议大夫。

雍熙三年(986年),代州名将杨业战殁,张齐贤授给事中,出知代州。端拱元年(988年),拜工部侍郎。宋真宗时,咸平元年(998年)十月官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咸平三年(1000年)十一月辛卯日因朝会时剧饮酒失职,张齐贤为自己辨护,真宗说“卿为大臣何以率下!朝廷有宪典,朕不敢私。”被免去宰相职务。咸平四年(1001年)闰十二月,拜右仆射、判邠州兼经略使。[1],“令环庆、泾原两路及永兴军(治今陕西西安)驻泊兵并受齐贤节度”,以制约西面行营都部署王超。后以司空致仕。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夏,逝世,谥文定。有《书录解题》、《洛阳搢绅旧闻记》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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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265》,出自脱脱宋史

注释 编辑

  1. ^ 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集》下编卷2《张文定公齐贤传》载:咸平四年(公元1001年)闰十二月,张齐贤“拜右仆射、判邠州兼经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