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荣红军桥位于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文物年代判定为1936年。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得荣红军桥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子庚乡子实村商约5千米处的岗曲河上。大桥总体呈东西走向,西端为得荣县,东端为云南中甸县。桥全长约24米,宽2.1米,桥面两边有护栏。此桥为斜拉式铁索吊桥,所用铁索为8号铁丝扭成,固定于岗曲两岸的石墩上。索塔高约5.5米,以石块和混凝土筑成。桥西5米处立有纪念碑,甫北长2.15米,东西宽1.15米,高4.5米。碑上部为大字“红军烈士永垂不朽”,下部以小字叙述立碑经过。此桥是云南省中甸县政府为了纪念在川滇交界处扎纳亚山口一战中牺牲的红军而修建,后因行政区划重新划分,而归得荣县管辖。2010年,得荣红军桥被得荣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

得荣红军桥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
时代1936年
编号476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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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