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媒体集中委员会
调查媒体集中委员会[1](德语:Kommission zur Ermittlung der Konzentration im Medienbereich,KEK/英语:German Commission on Concentration in the Media[2])是德国依据修订《州际广播公约》(德语:Rundfunkänderungsstaatsvertrag,RStV/英语:Interstate Broadcasting Treaty)于1997年5月15日所设立的组织[3]。在2010年则正式纳入德国州媒体管理局协会的一环。
German Commission on Concentration in the Media | |
原名 | Kommission zur Ermittlung der Konzentration im Medienberei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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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1997年5月15日 |
类型 | 非营利组织 |
地址 | |
目标 | 通讯传播权益保护 |
网站 | https://www.kek-online.de/ |
该组织秉持超然立场,维护通讯传播权益及市场公平竞争,由十二位委员组成,其中一半为各州媒体管理局代表,另一半任期五年则是各州首长一致提名广播及商事法的学者专家代表,且双方各有两名代理人以备不时之需。
职掌
编辑为确保电视和广播促进个人和舆论自由,播放节目的平衡多样性,允许不同的观点发声,避免广播行业所有权及舆论主导权的集中,依据《州际广播公约》第26条相关规定,其工作如下[4]:
- 涉及跨州媒体所有权变化的管制
- 认定媒体在相关市场是否具有支配意见力量
- 保障独立第三方的播送时段
- 观察民营广播电视集中化的发展,确保多元意见措施
量化分析
编辑《州际广播公约》第26条规定,事业(自然人、法人或人合团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推定其有支配意见力量,将予以制约:
- 事业制播频道年平均收视占有率达30%者。
- 事业频道收视占有率达25%,且该事业于媒体相关市场具有控制地位,或其于电视及媒体相关市场事业活动的整体评价,可与电视收视占有率30%事业、具同样意见影响力者。
委员会据此在实务裁量上,从媒体影响力、影响范围及即时性分析,将各类媒体以市场调查方式,转换以电视为基础的比例,即电视加权因数为1,日报为电视2/3,节目杂志为电视1/7,公共杂志为电视1/10,互联网为电视1/2,广播为电视1/2。[4]这些量化评估媒体集中度的数值,被称作“KEK值”。
影响
编辑有别于其他国家以所有权规范媒体集中,德国在1997年改采收视占有率的评价,提供另一种检视媒体集中趋势的指标[5]。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于2010年10月也参考出媒体换算率(Media Exchange Rate)的作法[6];台湾在旺旺中时并购中嘉案中,正反意见双方攻防亦使用KEK值来评估媒体集中化程度。
参考资料
编辑- ^ 國外兒少通訊傳播權益保護法制之研究. NCC. 2012-10: 4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8).
- ^ KEK - German Commission on Concentration in the Media.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01) (英语).
- ^ KEK Pressemitteilung 05/1998; Vorstellung des Jahresberichtes (新闻稿). KEK. 1998-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2) (德语).
- ^ 4.0 4.1 廣電事業影響力相關監理法規及量測方法之研究. NCC. 2015-11: 37–5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9).
- ^ 廣電事業股權規範之研究. NCC. 20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2).
- ^ 陈庆立. 韓國媒體併購的規範 (PDF). PTS. 2012-12.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0-11-29).
外部链接
编辑- 官方网站 (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