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中时并购中嘉案

臺灣媒體業併購案

旺旺中时并购中嘉案(简称旺中案)是台湾一个新闻媒体并购案,起因为旺旺中时媒体集团自2011年起向中华民国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提出并购国内主要有线电视系统业者之一的中嘉网路

旺中案
发起方旺旺中时媒体集团
目标方中嘉网路
并购形式全现金英语Takeover全额收购
并购金额新台币700多亿元
发起时间未达成停止条件,NCC决议不准收购(2013年2月20日)
中嘉系统商的2013资讯月广告摊位
中嘉网路bbTV数位机上盒

旺旺中时媒体集团在并购前已拥有中国时报中国电视中天电视等媒体, 购并中嘉网路后掌握12个频道和11个有线电视系统,部分人士、学者、团体与媒体认为,届时旺中将可能掌握决定民众收看的有线电视内容之权力,质疑可能造成媒体集中化与新闻垄断。除此之外,并以其集团总经理蔡衍明于中国经商,跟中国官方互动密切,认为此案将可能会让中国政府控制台湾媒体,危害台湾言论自由与民主。

旺中集团则认为此事是单纯商业行为,认为台湾人民仍然保有自由收视的权利,否认将会因此造成新闻垄断。并主张旺旺集团并无中资,也不会因为中国压力而影响台湾新闻自由。

本案引起学界、朝野党派、及社会大众之关注与相互争议,从2011年9月开始审查后,历经多次抗议与公听会。NCC于2012年7月25日审议后宣布有条件通过,除旺中宽频提出经营中嘉之25项承诺外,另包括NCC要求履行之3项附停止条件,NCC则表示并购案在旺中落实NCC条件前不生效力。

2013年2月20日,中华民国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认定旺旺中时集团并购中嘉案的三项停止条件尚未成就,故不予通过[1]

事件概述 编辑

原以食品产销为主的旺旺集团,在2008年11月收购中国时报集团,合并成为旺旺中时媒体集团。旺旺中时旗下的“旺中宽频”,三大股东分别为蔡衍明旺旺集团董事长)、蔡镇宇国泰金控前副董事长)、王令麟东森国际董事长)。

旺中宽频欲以新台币700多亿元收购中嘉集团,成为全亚洲近五年来最大一宗媒体并购案。NCC为此案召开数次听证会及公听会。审查委员为主任委员苏蘅、及张时中魏学文刘崇坚等共四位。陈正仓锺起惠翁晓玲等三名委员回避审查,且不对此发言。

部分民间学者例如立法委员黄国昌等人,担心因此形成新闻垄断而表示反对,进行多次抗议。

2012年7月25日,NCC对该案进行最后一次审议,最后做出“有条件通过”的决议,其条件包括中视新闻部应成立独立编审制度、旺中集团蔡衍明与关系人需与中天切割、“中视新闻台”无线数位台应申请更改营运计划为非新闻台等。[2]

2013年2月20日,NCC决议,因上述条件未成就,不予通过。[3]

事件背景 编辑

旺中集团与中嘉系统并购 编辑

2008年,旺旺集团总经理蔡衍明,自余建新手上,收购了中时报系,并进一步准备入主中天电视台中国电视台

部分新闻学者,包括台湾大学经济系郑秀玲、林惠玲,台大新闻所张锦华、林丽云、洪贞玲、台大国发所刘静怡、台大电机系林宗男、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员黄国昌等人,担心旺中集团“跨媒体经营”,垄断新闻媒体,联合反对这个收购案。[4][5]

2009年5月8日TVBS、纬来、年代等电视台高层主管于听证会中表示,政府对媒体的控制不能无限上纲,并担心以后NCC会同样无礼对待其他媒体,箝制媒体发展,反而戕害了言论自由[6]

2009年5月27日,NCC提出七项附款及四项改善事项,有条件通过‘中国电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天电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董事长、董监事及总经理变更案’。蔡衍明完成收购中天电视台与中视,建立旺旺中时集团

对于NCC提出的附款,旺中集团表示若条款是根据法令所订定且由业界一体适用,则中视及中天两家电视台都会遵循,但若附款是针对旺中集团的“旺旺条款”,则旺旺中时集团不能接受。旺中集团并重申,所有资金皆为旺旺蔡家所有,绝无分毫来自中资。就此质疑,NCC于2009年6月3日修正删除部分附带条款[7]

2010年10月,旺中集团展开新的并购计划,目标是并购中嘉系统。

新闻学者串连反对 编辑

2010年9月起,台湾大学新闻所多名教授认为此案的通过将导致媒体资源与实质影响力过度集中、缺乏有效竞争,而恐有传媒托拉斯危害表达自由之虞,出面表达反对意见,并投书媒体。在2011年9月6日该案第一次听证会之后,至该年年底的4个月期间,相关的投书、座谈会、连署等活动持续不断,主要包括:

  • 2011.09.29 台大新闻所举办“媒体巨兽来了?跨媒体市场集中”座谈会
  • 2011.10.17 【媒体巨兽出没请注意】公民网络连署
  • 2011.10.23 台大新闻所举办“政府怠惰,全民受罪?!─反媒体巨兽,要NCC把关”记者会
  • 2011.10.24 NCC召开第一次旺中并购案公听会,媒改团体与学生代表于场外演出行动剧
  • 2011.10.31 台大新闻所洪贞玲教授受邀出席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全体会议,针对本案发言
  • 2011.11.17 “传播政策的反思与重构:从旺中购并中嘉争议谈起”座谈会,台大新闻所教授林丽云为与谈人
  • 2011.12.05 台大新闻所主办“落实新闻自由与人权保障--从立委施压旺中案看诽谤除罪化”座谈会,洪贞玲教授主持
  • 2011.12.13 台大新闻所主办“从旺中案到媒体政策讨论系列:有线电视法修法”,林丽云教授主持
  • 2011.12.22 台大新闻所主办“美国媒介集中与管制经验:从AT&T/T-Mobile购并案谈起”演讲,洪贞玲教授主持

审查委员退出 编辑

在旺旺收购中视及中天案中,NCC曾提出了附带条款。2009年6月2日,蔡衍明于《中国时报》等报纸,针对陈正仓、锺起惠及翁晓玲等三名委员,刊登以他们大头照为主的全版广告,标题为“理直气壮 以直报怨”[8]。蔡衍明认为附加条款是“针对性”,质疑他们三人缺乏中立性,在广告中声明,如并购案不能如期通过,此三人应负全责。旺中并购中嘉案于2011年9月开始审查后,上述三名委员因此事件而决定退出审查。在稍后于专访中表示,该附带条款为七名委员一致通过,业者不应透过媒体对NCC及其委员提出不实指控及施压。另外并揭露NCC遭遇行政、政治干预的情况,表达不满[9]

旺旺中时与中国 编辑

2009年2月,《天下杂志》刊出报导,指称蔡衍明在收购《中国时报》之前,曾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王毅报告,王毅并承诺将会协助。在报导中指出,蔡衍明收购《中国时报》主要是为了进军中国媒体业,提高他在中国的影响力。蔡衍明曾指示《中国时报》编辑部不得批评马政府[10]。蔡衍明本人否认这项报导,认为与王毅会面只是礼貌性拜会。但这引发外界担心旺中集团立场倾中,以及将会影响新闻自由。

2012年1月21日《华盛顿邮报》记者安德鲁·希金斯(Andrew Higgins)专访旺旺集团总裁蔡衍明,刊出报导[11]。在报导中,指称蔡衍明发表“六四天安门事件并没有死那么多人”,“中国在很多地方已经很民主”,“期待统一”等言论。他同时提到,曾有记者的报导,“冒犯了人、伤害了我”“记者虽然有批评的自由,但是下笔前必须考虑后果”,因此遭到他撤换。外界联想到这是指《中国时报》前总编辑夏珍陈云林C咖事件中遭到撤换。蔡衍明先生于2012年1月31日于王丹脸书首次公开指称该报刻意曲解发言,并否认该报导之内容。

2012年2月6日,大陆民运人士王丹及澄社成员,联合媒观、民主平台、人权团体等六十六名学界、文化界人士,发动拒绝中时运动,要求蔡衍明道歉,并停止干预新闻自由。

2012年2月10日,蔡衍明于《中国时报》发表《关心大陆民主,中时依旧忠实》社论再次公开声明,认为《华盛顿邮报》专访曲解他的意思。《华盛顿邮报》坚持他们处理新闻的方式并无不妥,双方的论战也没有因此停止。

由于担心旺中集团因为中国市场的影响,立场将会倾向北京,影响台湾民主的发展,因此反对旺中集团进一步的扩张,与先前反旺中的新闻学者联合,一同反对并购案。

旺中集团多次保证,他们不会影响新闻自由,希望回归到单纯的商业行为。

壹电视上架事件 编辑

壹电视向中嘉系统洽谈在有线电视上架,目前仍然未成功。壹传媒指控旺中集团,以其影响力,影响中嘉系统,妨碍壹电视的上架,并主张旺旺中时并购中嘉案将会造成新闻媒体的垄断。他们认为,旺中集团相关媒体,多次发表报导,攻击壹电视[12]

但旺中集团否认此项指控,指称就连全国第一大的有线电视系统凯擘也并未让壹电视上架,现中嘉频道代理商、森森百货董事赵世亨则亦强调壹电视无法正式上架是价格问题。旺中集团也反控壹传媒长期攻击旺中集团。

审查历史 编辑

大事纪要 编辑

  • 2011.09.06 本案第一次听证会
  • 2011.09.29 台大新闻所举办“媒体巨兽来了?跨媒体市场集中”座谈会
  • 2011.10.17 【媒体巨兽出没请注意】公民网络连署
  • 2011.10.23 台大新闻所举办“政府怠惰,全民受罪?!─反媒体巨兽,要NCC把关”记者会
  • 2011.10.24 NCC召开第二次旺中并购案听证会,媒改团体与学生代表于场外演出行动剧
  • 2011.10.31 台大新闻所洪贞玲教授受邀出席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全体会议,针对本案发言
  • 2011.11.17 “传播政策的反思与重构:从旺中购并中嘉争议谈起”座谈会,台大新闻所教授林丽云为与谈人
  • 2012.07.25 NCC宣布“有条件通过旺中并购案”。
  • 2012.07.26 部分媒体报导旺中集团对于NCC所要求3项附加条款,审查时并未达成共识
  • 2012.07.27 NCC再次强调旺中集团需遵守协议,否则并购无效
  • 2012.07.28 旺中集团声明绝对没有就NCC决议,如部分媒体所称事后“生变”或“翻盘”的情事。

NCC第一次公听会 编辑

2011年10月24日NCC召开第一次旺中并购案公听会,旺中宽频董事长蔡绍中再度强调,在上次2011年9月6日NCC第一次听证会,已经承诺如果合并案过关,将辞去中天董事长一职。有线电视多系统台并非媒体而是平台。旺中宽频预计7年内投资75亿元提升数字化,目前中嘉的数位比例仍偏低,但如果购并案过关后第1年希望可以将数字化的比例从5%提升到15%。对于多位学者担心影响力扩大的问题,蔡绍中认为,当数字化加速后,频道数位增加,反而有利内容的上架,至于频道位置及上下架等,都需要主管单位的同意,并非旺中宽频可以任意决定,对于反对者的疑虑,亦承诺将成立跨媒体监督,但仍遭相关反对人士、学者、团体与媒体,包括台湾媒体观察基金会、公民监督国会联盟、台湾记者协会于台湾连署资源运筹平台发起“媒体巨兽出没请注意 -- NCC 4人委员会违反程序正义 应立即停止审查并另组专案委员会”的抗议,这项网络活动已获得约三千多位团体与个人连署。[13]

NCC第二次公听会 编辑

2012年5月7日,NCC举办本案之第二次公听会,全程长达8小时,创下有史以来最长公听会之纪录。原本不出席的旺旺集团总裁蔡衍明,在公听会开始之前,旺中宽频在会场外散发一份“蔡衍明未出席公听会的呼吁”声明,强调旺中案已严重延迟台湾有线电视数字化进度,该声明提及“如果最后旺中案获准通过,但各界对该案却仍存有疑虑,我愿意支持立院修法,再将此一数位资产由政府收购回去”。尔后蔡衍明意外现身公听会,并且全程坐在底下聆听。他以本案关系人的身份上台发言,“主管们都反对我来,本来不出席,但是昨晚睡不着,且听说壹电视要全程转播,就决定来了。”蔡衍明并向NCC主委苏蘅提出要求,愿意以一问一答的方式,回答相关问题,但遭到苏蘅拒绝。蔡衍明表示“我今天是来接受思想审查”、“我从来不经营政商关系,赚的每一分钱都清清白白,可以检验,绝无中资”、“我今天来就是要和大家比较,谁更爱台湾”。他并强调昨日所言不仅是为旺中案做说明,更是他个人的人格保卫战。铭传广电系教授陈光毅则以美国为例,认为美国一九九六年通讯传播法案,开放传播业竞争,带动雅虎、Google等网络媒体崛起,他认为在网络新闻充斥的今天,台湾要发生媒体垄断很难。台艺大广电系教授赖祥蔚表示,他对旺中经营者并无好感,旺中在这次并购案被高度检视,但难道其他媒体新闻,就表现很好吗?前东森电视负责人王令麟强调,NCC不能因为部分学者反对就拖延旺中并购案审查,更对股东本人言论立场严格审查,好像回到言论管制时代。

NCC有条件通过旺中并购案 编辑

2012年7月25日,NCC对该案进行最后一次审议,最后做出“有条件通过”的决议,其条件包括中视新闻部应成立独立编审制度、旺中集团蔡衍明与关系人需与中天切割、“中视新闻台”无线数位台应申请更改营运计划为非新闻台等。[2]但隔天7月26日其他部分媒体指称,旺中集团宣布当初与会审查时“根本没有承诺”,强调昨日与会就已经告知NCC主委苏蘅“不同意交换条件”,集团也不会因为旺中案牺牲中视或中天其他股东权益。[14],但此报导并无受旺中证实。NCC隔天7月27日随即发布声明,表示旺中集团必须接受3项停止条件,否则并购案的许可将视为无效。并说明三项条件的内容为:包括关系企业、关系人的姻亲、血亲都不可拥有“中天新闻台”;旗下的“中视新闻台”应该申请营运计划变更为“非新闻台”;以及中视应设立独立新闻编审制度,相关资料文件要送至NCC确认,并购案才能有效过关。同时说明当NCC定出这3项停止条件时,旺中集团确实有听到,但并未立即答复。苏蘅表示,这3项停止条件是政府机关所做的行政处分,不需要旺中同意,若旺中不予执行,此并购案之许可就视同无效。对此旺中集团于2012年7月28日声明绝对没有就NCC决议,如部分媒体所称事后“生变”或“翻盘”的情事。NCC所要求的条件,基于财产权乃是中华民国宪法保障人民之基本权利,不应涉及要求蔡衍明及其所投资之事业,对中天电视股权的处分。且由于事关中天电视及中国电视二家公司的内部营运,也需要经这二家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大股东蔡衍明先生不能因为个人对旺中宽频的投资,牺牲掉中天及中视二家公司其他股东权益,否则后续恐遭提起法律诉讼。旺中也强调,必须等待收到正式文件后才能进一步评估执行方式。

后续发展 编辑

政治介入 编辑

2012年8月29日,民进党主席苏贞昌,代表民进党,反对旺旺中时并购中嘉案,要求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委石世豪,撤销“有条件通过旺中购并案”的决议。他希望各界参与反旺中游行,但是为尊重主办单位,未用民进党的名义参加,仅鼓励党员以个人名义参与。石世豪以此违反法律一案不两审的精神,声明将不会撤回决议[15]

民间反应 编辑

9月1日,台湾记者协会等民间社团,举办“反媒体垄断大游行”,约九千人到场,是22年来新闻界最大游行事件[16][17][18]

《中国时报》以“谁好大?谁可怕?”为题全版广告刊登5点声明,到底是谁在公器私用?谁才是媒体怪兽?希望台湾各界用公平的标准检视壹传媒集团与中时媒体集团,过去、现在及未来,到底谁对不起台湾?谁真爱台湾?[19]。9月4日,《中国时报》刊出社论〈党主席恫吓媒体 最负面的民主示范〉,认为民进党攻击旺中集团,将会影响言论自由[20]。中天新闻台之下的政论节目,同样以此为主题,对苏贞昌的言论提出批评。

11月25日,台湾法学会、澄社与台湾守护民主平台提出法庭之友意见书,要求NCC极力捍卫做成的3项停止条款与25项附款许可。[21]

事件终局 编辑

2013年2月20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决议,因3项停止条件未成就,旺中案不予通过。[3]

各界评论 编辑

政界 编辑

  • 民进党立院党团书记长陈亭妃说:“只要跟旺中言论不同,就用他们的媒体整版来修理人,这不是媒体大怪兽的现形吗?”[22]
  • 国民党立委罗淑蕾表示:“NCC台面上要求蔡衍明与中天新闻台切割,是想证明NCC关心言论过度集中的问题,但这样做根本不够,NCC若真有诚意,应要求旺中购并中嘉后,让壹电视上架,把比较好的频道给壹电视,才能促进言论自由,证明NCC审旺中案背后没有中共的压力。[23]做了那么多的什么附带条件,有用吗?人家根本不甩你啊?那既然不甩、不愿意接受,那是不是应该撤销啊?”[22]
  • 国民党立委李鸿钧表示:“媒体本就是一个自由市场,台湾是一个充分民主社会,如果媒体表现不好,阅听大众自然会加以淘汰。台湾是个民主国家,一切都该按法规走,不能因为不喜欢而反对,“这样岂不是共产国家?”当初NCC若一开始就有明确法律规范媒体不能集中化,今天就不会发生如此状况;现在却因部分声音担忧媒体垄断,NCC就朝令夕改,未来还有谁敢投资媒体产业?”
  • 国民党立委蔡正元表示:“对于“反垄断”诉求,自己实在看不惯这种“伟大的论点”,这根本是独派担忧中国时报这个“统媒”坐大的托词。”[24]

学界 编辑

  • 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黄国昌痛批“令人无法接受,这些通过的委员要负非常重的社会责任!”据NCC处理二中经验来看,当初也同样附上许多限制条款,包含维持新闻独立自由等,但最终根本无法达成,如转卖中天新闻台,以现在政府能力根本无从追查资金来源,旺中集团只要透过层层转投资或由亲近人士、基金买下,同样能达到影响舆论效果,条款等同虚设。[23]
  • 台大国家发展研究所教授暨新闻所合聘教授刘静怡表示,附加条款在之前公听会就该拿出,接受全民检验,而不是用昨天这种密室会议的方式决定。掌握了有线电视系统业者就等于掌握通路和言论,NCC与买卖双方达成什么承诺?难道这些业者承诺不需透过法定程序让公民检视? 她质疑NCC早就预设通过立场,才有办法在昨马上提出附加条款内容。[23]
  • 台大新闻所教授张锦华痛批,审查的4名NCC委员将是新闻自由罪人。她说,NCC以附带条件通过购并的决定,表示有看到媒体集中化的问题,但后续如何落实和监督才是大问题,非常遗憾NCC没有针对蔡衍明不适格经营媒体这部分驳回申请案,将再与其他学者研议后续行动。她说蔡衍明承诺伤害台湾就释出中嘉股权,事实上他对台湾的伤害是“正在进行式”,新闻当广告卖,已伤害台湾人民,应退出此案。[23]
  • 国立中正大学传播系副教授管中祥批,提供免费机上盒等条件都系统业者本来就该做,旺中案的附款只是在帮业者解套,NCC委员无视社会观感通过购并案,“台湾媒体将进入黑暗期。”[23]
  • 铭传大学广电系教授陈光毅认为,目前反旺中的声音都是直指媒体过度集中,但放眼各国,包括欧美国家,都已无人在讨论媒体集中或垄断问题,因拜新科技所赐,网络资讯发达,所谓“垄断”根本已经不存在,“现在还谈垄断,是完全对新科技的威力一无所知!”。辅仁大学新传系副教授何旭初则表示,应该要先厘清垄断的定义,中嘉案并未超过《有线电视法》规定的门槛,如果认为这个门槛不妥,应该要透过提案修法,建立一体适用的标准。玄奘大学新闻系教授杜圣聪表示外界应思考,媒体并非大就不好,传播学界与产业界必须认真思考数位汇流,需一定规模才可能发展,这是未来传播产业终需面对的。[25][26]

传播界 编辑

  • 全球规模最大的国际记者协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IFJ)亚太分会发表声明指出,旺中集团已有报纸、杂志、无线、有线电视频道等多种媒体,NCC这次如果又再准许并购有线电视系统,将使得“旺中”可以控制台湾近三分之一的收视户市场,容许财团的媒体势力如此扩张将威胁危害到台湾新闻媒体环境的多元性,呼吁台湾政府应重新检视NCC这项决议,建立更健全法令,确保台湾媒体的独立、自由与多元性。IFJ指出,旺中集团负责人蔡衍明先前在听证会已间接承认,旗下媒体编辑政策有所调整妥协,在未告知读者状况下,有接受来自中国的广告收入,这就是一个警讯。IFJ对于NCC的做法,表示十分忧虑。[27]
  • 台湾记者协会会长陈晓宜批评,NCC提出的附带条件内容含糊,无法解决外界担忧的言论集中化问题,记协将讨论是否采取进一步抗议行动。NCC错误决策已让旺旺集团跨无线、卫星频道,不应再通过购并有线电视系统业者,否则未来一些报导将被噤声。[23]
  • 台湾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董事林福岳表示,NCC悖于民意放任大型媒体集团出现,未来如何约束令人忧心![23]
  • 记协会长陈晓宜表示,在旺中并购中嘉案过程当中,让所有新闻台的报导为之消音,这是最严重“寒蝉效应”!中华民国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公会(简称卫星电视公会)秘书长锺瑞昌表示,各电视台自有其专业判断,要求大家大篇幅报导反旺中,“这不也变相干预了新闻报导的自由吗?”,每家媒体都有报导的自由。当然,对于旺中并购中嘉,各界都有不同的意见,但现在NCC已附带条件通过并购案,不论是记者还是学界,都应该尊重主管机关的决策。[28]

公民社会 编辑

  • 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赖中强表示旺中集团帮中国大肆置入政治广告,已构成“诈欺”,有这样纪录的媒体经营者没资格扩大版图,这对未来言论多元化是极端负面的影响。[23]
  • 澄社社长周志宏表示NCC委员在职权范围内要审慎审查此案,而不是在任期将结束人数又不足状况下,以草率方式为通过而通过此购并案。[23]
  • 董智森表示,台湾新闻自由已是世界第一,全世界没有一个地方媒体生态比台湾还自由,只有在台湾可看到记者直接拿麦克风堵到总统面前,“你有看过美国记者可以随便拿麦克风堵奥巴马吗?”很多人在享受台湾的新闻自由时,却又昧著良心说台湾新闻不自由。旺中收购中嘉案,就他观察,在抗议声浪的背后,其实应有势力在运作。每个人都有自己发表意见的权利,要去中时总部抗议也是个人自由,但是不能看到很多人说要去抗议,就跟着瞎起哄也一起去,需要花脑筋理性思考、比较判断。[29]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 编辑

  • NCC发言人魏学文对于反旺中人士的诉求表示,建立媒体公约,甚至透过成立工会、公证协会的协助,以避免媒体劳资双方权利不对等,把新闻自由和编辑还给新闻工作者,“这才是正道,与更需努力的目标”。并重申,旺中并购案已审议完毕,也已函复申请者与经济部投审会,没有重审的空间。[30]

反对旺中并购中嘉案相关团体的主要论述 编辑

于2012年5月7日,由台大经济系教授林惠玲等人提出的〈尽速驳回旺中购并案10大说明〉中,提出了为何要驳回并购案的理由,其中主要包括三大部分:

  1. 若媒体并购与集中度增加,将导致新闻品质下降、弱势服务变少、地方新闻大幅减少。而且媒体掌握通路,即掌握发声权。节目频道会为了争取第四台的上架许可,迎合系统业者偏好,扭曲新闻内容;作为下游收视户的广大消费者则别无选择,只能被动接受偏颇的新闻内容,其阅听权利将遭受严重侵害。若并购案过关,旺中集团所拥有的上、中、下游垂直、水平暨跨媒体的资源更将是全台独大。网络固然具有高度自由和互动性,大众媒体仍具有实质的影响力,而媒体集中度过高,显然仍将造成言论和市场集中的威胁。
  2. 台大经济系的两位教授郑秀玲及林惠玲去年(2011)9月投书媒体,以德国媒体集中调查委员会(German Communication on Concentration in the Media, KEK)的计算方式为根据,对旺中并购案若成案,将导致跨媒体过度集中。他们的计算方式是将有线电视系统,连同无线电视“中视”的3频道,和有线电视“中天新闻”、“中天综合”、“中天娱乐”、“东森新闻”、“东森综合”、“东森戏剧”、“东森电影”、“东森洋片”、“东森YOYO”、“东森财经新闻”、“超视”、“森森购物 U-life 1~5台”,还有网站“中时电子报”、报纸“中国时报”、“工商日报”、杂志“时报周刊”、“爱女生”,以及频道代理等媒体的市占率,乘以上述加权指数,其中有线电视系统、无线电视、有线电视、频道代理、购物频道的市占率乘以1得出130.27;互联网的市占率乘以0.5得出4.5;报纸市占率乘以2/3得出4.67;杂志市占率乘以1/10得出0.36,最后总计得出139.8%(近140%)。故推论旺中并购后的跨媒体总合影响力高达140%,远远超出德国许可标准30%,以此计算认定作为旺中并购后的“垄断”最主要之依据。此计算方式最为人诟病的点在于将非新闻类的频道列入计算,例如购物台。[31][32]
  3. 旺旺中时自2009年以来,接受来自大陆各省市政府的置入性行销新闻,此部分在2010年11月已经监察院调查属实。2012年2月华盛顿邮报刊出蔡衍明专访:蔡衍明的言论已近乎沦为中共传声筒,且公器私用、侵害媒体专业独立之精神。政府审理并购案,应须考量并购者之适格性。[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旺中集团的主要论述 编辑

  1. 壹传媒集团于此并购案审查期间,质疑壹电视受旺中集团从中阻扰而无法于中嘉系统上架,并就此抨击通路商能主导媒体上架控制权。然而,于2012年5月7日NCC召开之第二次旺中并购案公听会中,旺中表示旺中集团尚未完成中嘉并购案,故中嘉集团并非其所能掌控,因此根本不可能有所谓操控的情事。现中嘉频道代理商、森森百货董事赵世亨则亦强调,壹电视无法正式上架是价格问题,旺中集团并未涉入操作,且中嘉并非唯一壹电视未上能架之频道系统商,壹电视的相关指控并非事实。
  2. 2012年5月7日NCC召开第二次旺中并购案公听会中,中嘉委任德国慕尼黑Gleiss Lutz法律事务所Ingo Brinker博士表示,台大经济系郑秀玲教授及林惠玲教授引用德国KEK值计算言论集中度140%的计算方法错误,误用“加权”与“加乘”之计算方法,未除以加权总额系数;在除回加权总额系数后,旺中并购后媒体集中度正确值应为21%-23%,低于25%至30%的驳回门槛。
  3. 负责审核“媒体垄断”的主管机关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旺中并购中嘉申请案于2011年4月29日裁定说明该案并无“媒体垄断”疑虑。反对旺中并购中嘉案者所称媒体过度集中之疑虑并不存在,更遑论言论箝制与威胁等负面效应。
  4. 有关“并购者之适格性”的指控,主要包括“亲中疑虑”、“置入行销”与“公器私用”
  • 蔡衍明于2012年1月31日、2月10日与5月7日NCC召开之第二次旺中并购案公听会中公开指称,华盛顿邮报对于其否认天安门事件真实性的报导是刻意曲解其发言;2012年2月9日旺旺中时集团执行副总经理羊晓东也指称该专访内文是该记者“先有答案,再剪接词组只字填充”断章取义而来。2012年2月10日蔡衍明在《关心大陆民主,中时依旧忠实》社论中亦提及,该专访邀访时曾言明是采访旺旺集团经营布局与上市事宜之“商业性专访”,然而专访报导的焦点却集中于“政治性议题”,造成外界对他的误解,相关反对者以此为由进行“亲中”的指控,显有欠公允。
  • “置入行销”在媒体界本就存有争议,不仅法律上的认定标准模糊,且缺乏客观裁定衡量标准。近年政府进行两岸互动与交流的推广下,对于对岸议题之宣传操作无关国家安全,却被认定为“置入性新闻”实有争议。且目前网络发达,任何人均可透过网络取得对岸的相关讯息,在强调言论自由的台湾,以模糊的法令来限制媒体的操作范围实为不妥,更凸显相关法令的合时与合宜性问题,反对者将问题聚焦于“旺中”实有不公。
  • 反对者长期以来不断投书媒体、举办座谈会与连署活动来反对旺中并购中嘉案,然而但有些指控与攻讦并无实质的证据。旺中媒体集团执行副总经理吴根成表示,若不理会外界批判会被说成默认,大力回击又被质疑滥用媒体公器,国内舆论没有人愿意为他们说公道话,只要有人出来讲两句话立刻就会被网络乡民围剿。2012年8月17日旺中集团发表数据,表示自去前迄今壹传媒旗下媒体《苹果日报》有四二六则、《壹电视》有一一二七次、《壹周刊》则有廿一次报导旺中相关案件;仅在同年的八个月中,《苹果日报》就有报导与专栏三八五则,《壹电视》则有八九七次,《壹周刊》也高达十次,几乎可以用“密集轰炸”来形容。除了针对旺中集团总裁蔡衍明个人的人身攻击,在NCC以通过旺中并购中嘉之后,《苹果日报》更以大版面追踪中时相关主管的人事消息,且结论皆为反旺中,故旺中实则身处被动之角色,并未公器私用。

旺中集团于2012年7月28日声明,基于财产权乃是中华民国宪法保障人民之基本权利,NCC所要求的条件不应涉及蔡衍明所投资之事业,包含对中天电视股权的处分。且由于事关中天电视及中国电视二家公司的内部营运,必须需要经这二家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蔡衍明身为大股东,不能因为个人对旺中宽频的投资,而牺牲掉中天及中视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否则后续恐遭提起法律诉讼。

相关事件 编辑

中天电视台质疑立委叶宜津事件 编辑

2012年4月23日上午,立委叶宜津主持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因会中将讨论“旺中并购中嘉”案而函请旺旺集团总裁蔡衍明出席。然当日蔡衍明并未出席,而是指派旺中宽频董事长特助赵育培代表出席,理由是赵育培为该投资案负责人,较知悉该案细节。当日叶宜津以非蔡衍明本人到场为由,质疑赵育培并未获授权,而要求离场,赵育培则认为叶宜津此处理方式“对人不对事”,个人受辱而退席抗议。当日下午13时中视《新闻爱逗阵》与中天新闻台14时的《新台湾星光大道》节目随即报导上午该事件之发生,抨击叶宜津处理不当。叶宜津则表示,该节目之报导应属旺中集团授意攻击,她已录下内容,将诉诸司法。

2012年4月,对于旺旺中时媒体集团接续数天修理职司议程的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召委叶宜津,罗淑蕾直称“离谱!”她强调,若无法对跨媒体有所限制,发生在叶身上的事也会发生在每个人身上,她本来还认为不至于发生垄断,但发生叶宜津事件,“我坚决反对!”她表示从没痛恨一个媒体到这样程度,她气愤质疑:“难道是顺我者生、逆我者亡吗?吐血!恐怖到极点”。[33]

中天总监梁天侠强调,中天从未刻意修理反对旺中案的立委,并举例指出,蓝营立委罗淑蕾自2011年底就曾表态反对旺中,但累计至2012年4月,中天对罗淑蕾累计正面报导就有三十则;民进党自2011中就反对旺中案,但民进党籍之潘孟安与管碧玲等人,也都曾获得中天六到七则的正面报导。

针对该事件,梁天侠表示叶宜津担任交通委员会召集委员主持会议的争议并非中天独有洞见,且质疑立法院指定蔡衍明到场的动机并不单纯,表示立委监督人民团体不符合宪政逻辑。他更认为,公众人物本应被从严检验,相信对叶宜津的批评是合理的公评。

立委蔡正元质疑黄国昌事件 编辑

2012年5月9日,国民党立法委员蔡正元立法院教育委员会质询中央研究院院长翁启惠,质询中针对在旺中案中呼吁拒绝媒体怪兽的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黄国昌提出批评。蔡正元主张该案属于商业竞争,学者不应评论涉入,点名黄国昌不应该打着中研院名号抨击旺中购并案,质疑该研究单位的正当性。蔡正元要求翁启惠节制黄国昌的言论,并扬言:“黄国昌若继续这样,明年中研院法律所预算砍一半。”[34]

针对此事件,相关团体抨击蔡正元不应以删除预算为要胁打压学术与言论自由,台湾学术界并发起连署,向时任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以及行政院长陈冲抗议,要求承诺反对并约束以政治力打压公共言论空间的行为。[35]

旺中案走路工事件 编辑

《中国时报》2012年7月27日,在2版以4分之3的版面报导7月25日有上百位以各种方式遮掩脸部的学生,出现在NCC大楼前抗议购并案,现场并同时拍摄到一名白衣女子于抗议途中发钱给参与学生,质疑该场抗议为“走路工”事件。当日,中天新闻台各节新闻也有类似报导,并且将当天不同时段也曾至NCC抗议的学者黄国昌,以及前述“走路工”事件之影像剪接在一起,质疑曾于网络号召抗议的黄国昌涉入“走路工”事件。对于中天新闻台以及中国时报的质疑,黄国昌仅回应对该走路工团体“毫无所悉”。然而,即使当天黄国昌到场抗议的时间点与“走路工”事件发生之时间完全错开,且黄国昌的确无涉于该群“走路工”,中天新闻台各节新闻及《新台湾星光大道》、《新闻龙卷风》等谈话性节目持续以“黄国昌身为当天网络号召到NCC反旺中抗议之发起人”、“黄国昌长期以来扮演反旺中活动的关键角色”、“黄国昌对不当的走路工事件应具体澄清与批判”来质疑黄国昌不应对该事件以“毫无所悉”来回应。

长期反对旺中的台湾新闻记者协会也对此发表声明,指控中天新闻台以剪接手法模糊时间差,混淆“走路工”事件以及当天自发前往抗议的“反媒体垄断联盟”学生,并且将毫无关系的黄国昌以“查证回应”的方式恶意连结,抹黑为走路工事件发起人。台湾新闻记者协会并以“以最恶质的新闻操作手法抹黑学者”为名,痛批旺中媒体集团[36][37][38]

另有网友在中天新闻画面中发现时报周刊副总编辑林朝鑫竟出现在“走路工”队伍之中。由于周刊副总编辑出现在新闻第一现场十分不寻常,网友因此将林朝鑫出现在“走路工”队伍中的新闻影片截图、加注人名并质疑此事为旺中集团自导自演的假新闻[39][40][41]。对于网友质疑,中天则称将对该名截图网友提出法律追诉[42]

参考文献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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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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