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法兴(414年—465年9月6日)[1],表字不详,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南朝宋宋孝武帝宠臣,虽然官职不高,但却因皇帝亲任得以掌握实权,权势直至宋前废帝继位后仍然延续,但这却令前废帝对他很不满,终将其赐死。

生平 编辑

戴法兴出身贫寒,父亲戴硕子是卖纻布为生。不过戴法兴与两位哥哥戴延寿及戴延兴都修身有成,延寿书法好,法兴就好学。当时山阴人就以他们三兄弟和当地富人陈载相提并论,说:“戴硕子三儿,敌陈载三千万钱。”

法兴年轻时曾在山阴市集中卖葛布,后为官府小吏,终得以入为尚书仓部令史。及后执政的彭城王刘义康到尚书选令史,就选中了包括法兴内的五人,遂以法兴为记室令史。刘义康失势后,戴法兴转为武陵王刘骏的征虏记室掾,后随转抚军记室掾。元嘉二十八年(451年),刘骏转南中郎将、江州刺史,亦以戴法兴为南中郎典签。

元嘉三十年(453年),太子刘劭弑父夺位,刘骏起兵讨伐,转法兴、戴明宝蔡闲三个典签为参军督护。同年刘骏击败刘劭,即位为帝,即宋孝武帝,以法兴为南台侍御史,同兼中书通事舍人,因其专管内务,权势很重。孝建元年(454年),法兴解中书通事舍人,加建武将军、南鲁郡太守,到东宫侍太子。大明二年(458年),孝武帝追论三个典签昔日参与讨伐的功勋,封法兴为吴昌县男,食邑三百户。法兴后转员外散骑侍郎,给事中,太子旅贲中郎将,仍兼南鲁郡太守。

孝武帝对朝政事事都亲身参与,不放权给诸大臣,故作为孝武帝信任的心腹就得分担皇帝事务。而法兴知古今事的特点就令其一直都得孝武帝亲侍,即使职务是在东宫,亦很得孝武重用。当时孝武帝在处理选授、迁转、诛杀和赏赐官员等大事都与法兴及巢尚之讨论。法兴参与这些重要事务,而他每次向皇帝推荐的都得准许,因此就有很多人去拜访法兴,和他拉关系,而法兴亦从中多收贿赂,遂令家产变得丰厚。

大明八年(464年),孝武帝去世,宋前废帝继位,转法兴为越骑校尉。当时太宰江夏王刘义恭受遗诏辅政,前废帝继位后又加其录尚书事[2],按理当总掌朝政,然而他却畏惧向来掌权的法兴等人,竟然退让,故前废帝即位后未亲政期间,不论诏命施政还是尚书大小事都由法兴决断,义恭等人只是有空名而已。不过,前废帝即位时已经十五岁,总想按自己意思做点事,但却屡遭戴法兴压制,甚至以宋少帝被废往事相论,对废帝说:“官所为如此,欲作营阳耶?”这令前废帝很不满。当时前废帝有一得宠宦官华愿儿,废帝赐予了很多财帛给他,但法兴就多次裁减这些赏赐,故令华愿儿很痛恨他,故废帝就派了华愿儿到民间察听当时民间风声谣言。愿儿听到有人称法兴为真天子,废帝只是赝天子,将之报告给废帝,称法兴会危及废帝地位,遂令废帝大怒,于永光元年(465年)免去法兴的官职,遣他回乡并要将他流放到远郡,不久更命人到其家中赐死他,享年五十二岁。法兴死后,废帝又杀了他两个儿子,烧其棺椁,抄没其财物。

同年宋明帝即位,本来下诏称许他,还将恢复其爵位,以其孙戴灵珍继嗣,但接着又下诏说:“法兴小人,专权豪恣,虽虐主所害,义由国讨,不宜复贪人之封,封爵可停。”最终都没恢复其爵位。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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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书/卷94》,出自沈约宋书

参考资料 编辑

  • 《宋书·恩幸·戴法兴传》
  • 《南史·恩幸·戴法兴传》
  1. ^ 《宋书·前废帝纪》:秋八月辛酉,越骑校尉戴法兴有罪,赐死。
  2. ^ 《宋书·前废帝纪》:“甲子,置录尚书,太宰江夏王义恭录尚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