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协定

国民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

双十协定,全称《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是一个旨在结束国共分裂局面,建立民主政权而发表的重庆谈判会谈纪要,签定于1945年10月10日。虽然该纪要并未解决具体问题,但它是国共谈判意向书,为几个月后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做出铺垫。

双十协定
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
双十协定文本
类型会议纪要
起草完成日1945年8月28日
签署日1945年10月10日
签署地点 中华民国重庆市
生效日1945年10月10日
签署者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代表:王世杰张群张治中邵力子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代表:周恩来王若飞
缔约方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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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双十协定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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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结束后,威胁中国和平发展的外部因素开始减少,抗战中因共同目标而隐藏于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之间的矛盾开始浮现。在东北华北中原部分地区,国共双方的军队竞相展开城市管辖权与战略物资的接收。同时,苏联把在东北地区缴获的原日本军轻兵器及部分战略物资,转移给由林彪率领的东北人民解放军国民政府则从美国方面取得军事援助,由美国海军美国空军负责运送国民革命军前往华北、东北地区,双方在部分地区发生零星的冲突。

1945年8月,出于已取得战略主动权,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接受国民政府文官长吴鼎昌的提议,三次电邀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前往重庆商讨国内和平问题。

8月28日,毛泽东与周恩来王若飞在美国大使赫尔利陪同下从延安飞至重庆,代表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代表王世杰张治中邵力子展开和谈。

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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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前,双方公开表示在谈判期间实行停火,但实际上为取得更多的谈判筹码,双方军队对战略要地的争夺,在谈判期间从未中断。

谈判期间,在意识形态和解放区主权问题方面,共产党坚持抗日根据地拥有独立主权,但同意交出分布在海南湖北浙江河南一带共13个根据地,由国民政府接收,并为两党间意识形态的结合,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的构想,淡化两党的意识形态对立,并要求中共及地方军事人员应参加军事委员会及其各部的工作。国民政府则坚持,除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即为共产党所占有的延安革命根据地保持不变外,其他地区一律收回。

在军队国家化问题方面,国民政府要求将共产党军队纳入由国民政府领导下的国民革命军统一指挥。共产党拒绝把军队交给国民政府,只表示会对军队减员,并要求在建立真正民主的政府后才交出军队。

双方在解放区地方政府问题上有巨大分歧。中共提出,依照现有十八个解放区的情形,重划省区和行政区,解放区政权现有人士由国民政府加以确认并委任。该方案遭国民政府拒绝。随后中共提出,在解放区占较大面积的省份,由中共提名省主席或副主席(副市长)、委员。该方案又遭国民政府拒绝。之后中共再提出,由解放区省、县级民选政府重新举行人民普选,“在政治协商会议派员监督之下,欢迎各党派、各界人士还乡参加选举”。该方案仍遭国民政府拒绝。最后双方仅同意就这一问题继续商谈。

经过43天的时间,双方于10月10日签署《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

内容主要包括:

  1. 承认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同意以对话方式解决一切争端。
  2. 长期合作,以和平、民主和团结为基础,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彻底实行三民主义
  3. 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
  4. 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对国民大会及其他问题进行商讨后再作决定,制定新宪法。
  5. 国民政府解散特务机关,严禁司法和警察以外机关有拘捕、审讯和处罚人民之权,释放除汉奸以外之政治犯。
  6. 中共愿将其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由现有数目缩编至二十四个师至少二十个师的数目。
  7. 中国共产党承认重庆国民政府对中国的合法领导地位。国民政府承认国民党、共产党及一切党派的平等合法地位。

这样一来,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实质上并没有解决两党之间的核心矛盾,且也未能改变分裂局面。双十协定是一个意向书,国共商讨和平民主建设新中国,把具体问题留给政治协商会议来统一团结。最终,《双十协定》虽最终没有达到两党预期中最理想的结果,但对缓和1945年末期中国国内的紧张气氛来说有巨大效用。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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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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