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分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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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分肥(台湾称政治分赃)(英语:Pork barrel),或称为猪肉桶政治、肉桶政治、政治酬庸,是议员在法案上附加对自己的支持者或亲信有利的附加条款,从而使他们受益(自肥)的手段。
“猪肉桶”一词由美国产生,据说是源自印地安人在族人中分享腌制猪肉的传统。1829年3月,民主党的第一位美国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就职后,撤换大量民主共和党的联邦政府官员,代之以自己的支持者与友人,被称为“分赃制度”(英语:spoils system);这个词于1832年由美国参议员威廉·L·马西提出,引自其名句“胜利者拥有战利品”(英语:“to the victor belong the spoils”[注 1])。安德鲁·杰克逊认为,奖赏所属派系并鼓励其他人加入,有助民主;这是杰克逊民主的由来,也是现代最早期民粹主义的雏形。分赃制度在美国重建时期成为美国政治最腐败的时期,直到1883年才被《彭德尔顿法案》终结。
政治分肥大部分采取直接对某地区或某企业拨款方法,在舆论监督较严的情况下也有使用更间接的办法。“猪肉桶条款”一般都是在法案最后要通过时,采取紧急附加条款的方法加入;法案的支持者为了获得这些议员的支持和法案的及时通过,只能放任这些政客加入自肥的附加条款。卡尔·施米特对议会制不抱任何幻想,他说:“议会制度造成了使人们的希望彻底破灭的状况:公众事务变成了党派及其追随者分赃和妥协的对象;政治完全不是精英的事业,倒成了一个可疑的阶层从事的可耻勾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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