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相对论(英语:cultural relativism)是由德国裔美国人人类学弗朗茨·博厄斯所提出的一种观点与态度。其内容主张某一个文化行为,不应该借由其他的文化观点来判断;只有从该文化本身的标准及价值出发,才能够了解该文化。[1]

概要 编辑

文化相对论则是对我族中心主义的反动,认为文化并无优劣好坏。[2]鲍亚士将文化相对论用于人类学田野调查工作的方法论工具,以强调使用客观角度精确纪录文化现象,以及在分析资料时具有启发性的论调,影响其学生例如露丝·潘乃德(Ruth Benedict)[3]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等人的研究方式,并奠定人类学研究方法论的基本原则。而文化相对论主张平等尊重多样性文化的存在,普遍受到肯定,并常由其他理论所援引,例如文化权的保存意识、道德相对论等。

质疑 编辑

在人类学以外的部分,文化相对论的主张也受到了挑战,尤其是在人权方面。由于在强调普世价值的当代,人权提倡了一种正义与道德的领域,这是超越而且优于特定国家、文化与宗教,并且是不可剥夺以及具有国际性质的。在一些特定的文化现象当中,诸如割礼父权主义恐怖主义奴隶制度、极端集体主义等方面,是与人权观念有所冲突的,也连带使得文化相对论的观点,因此受到了挑战与批判[2]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桑国元. 文化人類學與課程研究:方法論的啟示. 华艺学术. 2014: 65–66 [2023-07-08]. ISBN 978-986-5663-35-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08) (中文). 
  2. ^ 2.0 2.1 林冠群. 「我族中心主義」與「文化相對論」--現代大學生應有的素養 (PDF). 止善 (朝阳科技大学通识教育中心). 2008-06, (4): 17–18 [2023-07-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7-08). 
  3. ^ 杨唯意. Ruth Benedict(露絲・班乃迪克). 人类学史辞典. 国立台湾大学人类学系. [2023-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09) (中文(台湾)). 他在此重申了承继自 Boas 的文化相对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