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校
學校類型
文法学校(英语:Grammar School),意译为重点高中,起源可追溯到十六世纪的欧洲, 注重掌握知识,为学生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做凖备[1]。 由于各地区对Grammar School的定义有所不同,详情可见以下分类。
起源
编辑中世纪文法学校起初的宗旨是向年轻人传授拉丁文文法。后来课程大为放宽,包括希腊语、希伯来语、英语和欧洲语言,以及自然科学、数学、历史、地理等其他科目。
澳洲
编辑加拿大
编辑香港
编辑英国
编辑在英国现代概念的Grammar school是从二战即将结束时开始的,其旨在战后重建英国公立教育的“1944年英国教育法案”,把英国的公立中学分为两大类型—“重点中学”和“现代中学”。
英国的重点中学注重掌握知识,为学生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做凖备。但在50至60年代有 反对者认为它加深了英国的阶级分化和中产阶级的特权,并对此提出异议。英国在1965年开始逐步废除重点高中,并在1995年宣布禁止成立新的重点高中。[1]
美国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漫話英倫:重點中學 英國教育路線的戰場. BBC News 中文. 2015-10-23 [2023-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14) (中文(繁体)).
- ^ See definitions of grammar schoo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in most dictiona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