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纯阳观位于四川省新津县顺江乡,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民国。1991年4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1]

纯阳观、黄鹤楼
四川省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点四川省新津县顺江乡
坐标30°25′27.77″N 103°47′39.23″E / 30.4243806°N 103.7942306°E / 30.4243806; 103.7942306坐标30°25′27.77″N 103°47′39.23″E / 30.4243806°N 103.7942306°E / 30.4243806; 103.7942306
时代清代民国
编号84
登录1991年4月16日

简介[2] 编辑

纯阳观位于新津县城西北,距县城1.5公里的顺江乡平岗村与太平乡鹤林村交界处。该观是以塑儒家人物为主,兼容道、佛的世俗庙观。历来无神职人员,庙务由慈善组织忠孝堂主持。清光绪二十七年,新津太平乡总保高寿元及王彩庭等人筹商建纯阳观,适陕籍商人庄辅臣等及成都正心堂人员来津贸易,愿出巨资建纯阳观。遂于光绪二十九年建成吕祖殿。民国六年由成都军政要员和地方慈善团体组成的“忠孝堂”,委托金堂韩滩张廉绘成《四川创建忠孝堂全图》,并在纯阳观周围征地一百二十多亩;又向豪绅大贾、达官贵人和海外华侨募得巨资,从民国六年到二十五年先后建成六殿二亭一楼。主体建筑大忠亭、至孝亭,建筑特别雄伟壮丽,各占地8l4平方米,高34.5米,建筑为“三重檐八角攒尖式”。两亭周围各有仿清雕花门窗小品廊房44间,两亭及四周围房内原有历代忠臣孝子塑像共二百四十余尊。此外,观内现有石刻诗碑14通,石刻楹联20多副,隶、楷、行、草、篆兼备。196l年5月25日,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7月2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注释 编辑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1991)50号文件《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2. ^ 新津县文物管理所编,《新津县名胜楹联选释》,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