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人定(1901年6月19日—1975年3月2日),原名方仕钦[1]中国广东中山人,岭南画派画家,以人物画见长,同时也是知名的书法家诗人

方人定
出生1901年6月19日
 大清广东省香山县
逝世1975年3月2日 (73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
职业岭南画派第二代画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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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人定于1901年6月19日出生在广东省香山县濠涌村(今属广东省中山市)的一个布贩家庭,父亲早逝,留下方人定兄弟六人由母亲抚养,家境艰难。后来,方人定的三个哥哥去美国做劳工,家境才相对宽松。方人定从小聪明过人,喜爱绘画。家里人节省开支供他读书,三个哥哥希望他长大能够当官,出人头地,把他名字改为“仕钦”,他却再次改名为“人定”,意为“人定胜天”。

1921年,方人定到广州法政学校攻读法律。1923年,方人定在课余时间进入春睡画院,师从高剑父学习中国画。1926年,毕业于广东法官学校高等研究部。

1929年,方人定的作品参加比利时万国博览会,获金牌奖,并为比利时博物馆收藏。同年,方人定赴日本,入日本美术学校研究部,并在川端画学校及二科会主办之骏河台洋画研究所习西洋画。1930年,在东京杨荫芳结婚。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曾一度回国。1933年再次赴日留学。1935年,方人定于东京日本美术学校毕业回国。6月,即在广州市举行了方人定、苏卧农杨荫芳黄浪萍四人归国展。1936年参加了在上海举行的高剑父师生画展,并在南京举行了个展。1937年参加了第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同年又在上海举行了个展。这些画展都获得了成功。1938年,在香港举办“方人定抗战画展” 。

从1939年至1941年,在美国洛杉矶旧金山纽约等城市举办个人美展,大受好评。

1941年,客居澳门,并于香港组织再造社,举办了第一次画展。不久后因为香港沦陷而无法继续举行活动。

1949年起,任广州市艺术专科学校教授兼国画系主任及南中美术院教授。1950年后任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美术部教授。1953年调至广东省美术工作室工作。1956年当选中国美术家协会广州分会常务理事。1964年,年任广东画院副院长[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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