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奕辉QPMCPM[?](英语:Fong Yik-fai, Henry,1915年11月1日—1997年6月27日),香港高级警官,1938年至1970年任职于香港警务处,职级至总警司

方奕辉
Fong Yik-fai, Henry
在任高级警司期间的方奕辉
出生1915年11月1日
 英属香港
逝世1997年6月27日(1997岁—06—27)(81岁)
 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温哥华
职业总警司
配偶Tse Kay-do

方奕辉1938年加入香港警务处任职副督察,1953年6月晋升为督察,早年曾任警察学堂教官,并于1948年负责筹设铁路警察,1950年和1958年先后获警队保送往英国深造。在警队任职多年的方奕辉曾任警察训练学校校长,另于1965年侦破“黐须盗案”。晋升为总警司后,他在警队交通部警察公共关系科香港岛区历任要职,至1970年退休。

方奕辉在警队历史上创下多个“第一”,因为他在1954年1月、1954年12月、1957年12月、1966年4月和1968年4月分别成为首名获晋升为总督察助理警司警司高级警司和总警司的华人。方奕辉在警队任职期间的工作得到肯定,屡获英廷授勋。退休后,他移民到加拿大温哥华生活,并在当地去世。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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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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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奕辉1915年11月1日生于香港,早年受教于华仁书院[1][2][3]1938年9月,他加入香港警务处受聘为副督察[4][1]数年后,太平洋战争香港保卫战在1941年12月爆发,同年12月25日香港沦陷,他在警队的服务被迫中止。[1]虽然如此,由于方奕辉在战时曾协助英方抗敌,所以他在1945年香港重光后分别获得英廷颁授1939年至1945年星章太平洋星章国防奖章1939年至1945年大战奖章[5]

警务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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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香港重光后,方奕辉作为副督察,他旋即重返警队协助重整警队工作,并于1945年至1948年间担任警察学堂教官,短短3年间亲手培训约2,000名学警,更于1947年获得时任香港总督杨慕琦爵士嘉许。[6][4][1]1948年,他获指派筹设铁路警察,同时担任铁路警察指挥官,对铁路警察的早期运作奠下基础。[6][1]方奕辉其后调往新界,于大埔警署服务,[1]复于1950年6月获英廷颁授殖民地警察劳绩奖章(C.P.M.),[7]其后又于1953年6月获得英女皇伊丽莎白二世加冕奖章[4][1]

1950年9月,方奕辉与另一华人警官获警队挑选,保送往英国伦敦市郊的亨顿警察学院接受为期六个月的警务培训,1951年学成返港后于九龙任职。[6][1]两年后,他于1953年通过内部考试,于同年6月晋升为督察,旋于两个月后获委任为署理总督察,于筲箕湾警区任职。[1]1954年1月,他进一步实任总督察,成为香港警队成立过百年来首位华人总督察。[8][1]

 
方奕辉曾任警察训练学校香港警察学院前身)校长

1954年12月,方奕辉又成为首位晋升为助理警司的华人,起初任职于九龙城警署[9][8]及后又历任西区九龙城分区指挥官等职。[10]期间,他屡获撰升,除了在1956年6月4日获港府奉委官守太平绅士以外,[11]又于1957年12月成为首位华人警司[8]1958年9月,方奕辉第二度获警队保送往英国,于华威郡邓斯莫尔-莱顿(Ryton-on-Dunsmore)的国家警察学院(National Police College)参与为期11周的高级训练班,随后转往瑞士法国考察当地警政,到1959年返港。[12]

1963年12月,方奕辉出任东区警署警司,任内即于短时间内侦破轰动一时的“黐须盗案”。[13][14]案件首先发生于1963年12月19日,中环告罗士打行一名巴基斯坦籍守卫被身份不明的华籍男子夺去猎枪;同月29日晚,渣甸山谷柏道一名警员巡逻时,被人以猎枪指吓,迫令交出佩枪;[15]随后在1964年1月1日晚和1月5日晚,铜锣湾政府大球场一名的士司机和同区大丸百货餐厅也分别遇劫。[14]由于相信各案由同一人所为,再加上有证人形容行劫者犯案时戴上假的胡须,所以被称为“黐须盗案”。[14]案件当时引起警方的高度关注,时任警务处助理处长伊达善更召开记者会向外交代案情。[15]经过方奕辉主持调查后,警方闪电破案,于1月6日清晨在湾仔拘捕一名居于大浪湾村的24岁无业男子刘觉霖归案,并结论行劫者是独自策划下行事。[14]

1963年底,方奕辉出任位于香港仔黄竹坑警察训练学校校长,并于1966年4月晋升为首位华人高级警司[13][16][8]在任内,他于六七暴动期间负责展开特别招募工作,确保警队拥有足够警力维持治安,以应对左派滋事份子一系列破坏社会秩序的行动。[16]不过,当时的左派报章却斥骂他为“汉奸”,更重提他当年担任总督察的时候,曾经在1954年带队拘捕派发工会传单的左派电车工人,对他加以抨击。[17]尽管如此,为了肯定他多年来在警队的表现,他于1967年6月进一步获英廷颁授女皇警察奖章(Q.P.M.)。[18]

方奕辉后来曾任职交通部,并曾于1967年9月短暂以署理总警司身份担任交通部总警司,主管交通管制事务。[19]1968年4月,他正式成为首位华人总警司,是当时警队内担任最高职级的华籍警务人员。[8]方奕辉后来于1969年7月短暂调任为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20]到同年10月转任港岛区副指挥官,[21]一直到1970年11月满55岁以总警司职级退休为止。[4][22]方奕辉加入警队前后32年,创下多个“第一”的纪录,[8]退休前夕,他特别获警队邀请到他曾任校长多年的警察训练学校检阅学警结业,获得时任警务处处长薛畿辅陪同。[22]

晚年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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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警队后,方奕辉过着低调的退休生活,他后来举家移民加拿大,定居温哥华,1997年6月27日在当地逝世,终年81岁,身后安葬于温哥华的谷景纪念花园(Valley View Memorial Gardens)。[4][2]

个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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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警队期间,方奕辉于1957年娶Tse Kay-do为妻。[23]方奕辉于1958年至1959年间获警队补送往英国深造时,其夫人也陪同前往。[12]方奕辉夫人也有姊妹居于美国德萨斯州[12]

附录:主要经历
  • 加入香港警队,任职副督察
    (1938年9月)
  • 前往英国伦敦亨顿警察学院接受警务培训
    (1950年9月)
  • 晋升为警务督察
    (1953年6月)
  • 署理总督察
    (1953年8月)
  • 实任总督察
    (1954年1月)
  • 晋升为助理警司
    (1954年12月)
  • 晋升为警司
    (1957年12月)
  • 前往英国华威郡邓斯莫尔-莱顿国家警察学院参与高级训练班,随后转往瑞士和法国考察当地警政
    (1958年9月)
  • 晋升为高级警司
    (1966年4月)
  • 署理总警司
    (1967年9月)
  • 实任总警司
    (1968年4月)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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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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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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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奕辉 (Fong Yik-fai, Henry,1915年11月1日-1950年6月)
  • 方奕辉,CPM (Fong Yik-fai, Henry, CPM,1950年6月-1956年6月4日)
  • 方奕辉,CPM,JP (Fong Yik-fai, Henry, CPM, JP,1956年6月4日-1967年6月)
  • 方奕辉,QPM,CPM,JP (Fong Yik-fai, Henry, QPM, CPM, JP,1967年6月-1970年11月)
  • 方奕辉,QPM,CPM (Fong Yik-fai, Henry, QPM, CPM,1970年11月-1997年6月27日)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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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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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方奕辉任总督察〉(1954年1月13日)
  2. ^ 2.0 2.1 "Henry Yik Fai Fong" (retrieved on 4 November 2014)
  3. ^ The Colonial Office List (1966), p.227.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OBITUARY: HENRY FONG YIK-FAI 1915 - 1997" (July 16 to July 29 1997)
  5. ^ 5.0 5.1 5.2 5.3 5.4 "HKP Sen. Supt. FONG Yik Fai" (retrieved on 4 November 2014)
  6. ^ 6.0 6.1 6.2 "The Police Review 1951" (March 1952), p.21.
  7. ^ 7.0 7.1 "Supplement to Issue 38929", London Gazette, 2 June 1950, p.2807.
  8. ^ 8.0 8.1 8.2 8.3 8.4 8.5 "The Force's "firsts"" (18 February to 2 March 2004)
  9. ^ 〈港府公布委令:方奕辉荣升署任副警司〉(1954年12月25日)
  10. ^ "Chatter from the Stations" (Autumn 1956), p.51.
  11. ^ 11.0 11.1 岑维休(1971年),第十篇页一零八。
  12. ^ 12.0 12.1 12.2 〈华人警司方奕辉考察欧美昨返港〉(1959年3月14日)
  13. ^ 13.0 13.1 〈高级警司黄永贤被免职〉(1963年12月19日)
  14. ^ 14.0 14.1 14.2 14.3 〈黐须疑盗今提堂〉(1964年1月7日)
  15. ^ 15.0 15.1 〈就谷柏道警员被劫佩枪事,警方昨晚招待记者〉(1963年12月30日)
  16. ^ 16.0 16.1 〈市民应征警员踊跃〉(1967年6月20日)
  17. ^ 〈五四年港英支持“庄式”除人,汉奸方奕辉带队拉人〉(1967年6月24日)
  18. ^ 18.0 18.1 "Supplement to Issue 44326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ondon Gazette, 2 June 1967, p.6300.
  19. ^ 〈李福善署理副按察司、方奕辉署理总警司〉(1967年9月30日)
  20. ^ 〈总警司方奕辉任警察公共关系主管〉(1969年7月15日)
  21. ^ 〈署理总警司武毅主持公众关系科〉(1969年10月22日)
  22. ^ 22.0 22.1 〈方奕辉总警司检阅学警结业〉(1970年5月3日)
  23. ^ "News of the Force" (Autumn 1957), p.46.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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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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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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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奕辉任总督察〉,《香港工商日报》第五页,1954年1月13日。
  • 〈港府公布委令:方奕辉荣升署任副警司〉,《香港工商日报》第六页,1954年12月25日。
  • 〈华人警司方奕辉考察欧美昨返港〉,《香港工商日报》第六页,1959年3月14日。
  • 〈高级警司黄永贤被免职〉,《香港工商日报》第七页,1963年12月19日。
  • 〈就谷柏道警员被劫佩枪事,警方昨晚招待记者〉,《大公报》第一张第四版,1963年12月30日。
  • 〈黐须疑盗今提堂〉,《大公报》第一张第四版,1964年1月7日。
  • 〈市民应征警员踊跃〉,《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一页,1967年6月20日。
  • 〈五四年港英支持“庄式”除人,汉奸方奕辉带队拉人〉,《大公报》第三张第九版,1967年6月24日。
  • 〈李福善署理副按察司、方奕辉署理总警司〉,《香港工商日报》第五页,1967年9月30日。
  • 〈总警司方奕辉任警察公共关系主管〉,《华侨日报》第一张第四页,1969年7月15日。
  • 〈署理总警司武毅主持公众关系科〉,《香港工商日报》第六页,1969年10月22日。
  • 〈方奕辉总警司检阅学警结业〉,《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二页,1970年5月3日。
  • 岑维休主编,《香港年鉴》。香港:华侨日报,1971年。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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