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故城址,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昌邑乡前、后昌邑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西汉时,是山阳郡郡治和昌邑国国都

昌邑故城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所在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
分类古遗址
时代西汉
编号7-0254-1-254
登录2013年3月

历史 编辑

汉景帝中元六年分梁地,置山阳国,从此昌邑城就成为王国之都。汉武帝建元五年改山划国为山阳郡。天汉四年改山阳郡为昌邑国,封其子刘髆昌邑王。昌邑哀王刘髆在位11年,死后其子刘贺继位。前74年,汉昭帝崩,无子。刘贺被征为帝,是为废帝。

1992年6月12日,公布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一座古遗址[1]

参考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