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晶书库

創立於台灣台北市的LGBT主題書店

晶晶书库是1999年1月1日创立于台湾台北市LGBT主题书店,采合伙事业型态经营。是华人地区第一家同性恋主题书店。长期参与台湾同志游行,争取台湾同志权益,是台湾同志运动的重要代表象征[1]

晶晶文创(书库、艺廊、生活广场)
GinGin Store
成立时间1999年
类型书店、文创空间
法律地位合伙事业
总部 台湾台北市
地址
  •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3段210巷8弄8号1楼
坐标25°01′05″N 121°31′45″E / 25.018131°N 121.529159°E / 25.018131; 121.529159
合伙事业负责人
赖正哲
目标以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女性主义、性别议题为主题的复合式消费空间
网站https://www.ginginshop.com

历史 编辑

  • 1999年1月1日晶晶事业由一群非血缘家族的团队伙伴创立,是台湾同志运动的重要精神指标。在当初创立的时空背景下,男同志只有夜行权,女同志更几乎是没有属于自己的空间。晶晶打破一般异性恋的二元思维,创造一个属于男同志、女同志、跨性别、双性恋,以及对性别议题友善人士的空间,希望借由融合多元顾客的组成,以期达到与来客的沟通,进而与社会对话。以当时台湾文化背景与企业经营实务上的考量,初步以书籍、影音类商品作为主要传递多元文化理念的具体呈现。
  • 2000年同志主题咖啡馆“晶晶咖啡馆”开幕,2003年结束营业。
  • 2001年一月间,晶晶书库大片落地玻璃窗被砸毁[2]
  • 2001年同志主题艺廊“晶晶艺廊”开幕,2005年与书库合并。
  • 2003年台湾首次同志大游行,成为当年台北市政府主办、同志团体协办的“台北同玩节”活动项目之一,但自2004年开始同志大游行便与“台北同玩节”脱钩,完全由民间的同志社群自行独立策划主办。晶晶书库为台湾同志大游行发起人之一,晶晶自首届同志大游行开始,参与及赞助台湾同志大游行
  • 2011年获得台北市政府邀请,参与台北市首次的同志业务会报。
  • 2011年4月发动连署呼吁政治人物停止歧视同志言论,主要重点有四:

一、性倾向公开与否 应尊重个人选择。 二、看见同志处境 不要成为歧视的帮凶。 三、不良示范将使青少年同志处境困难。 四、关注同志政策而非消费同志议题。

  • 2011年起举办“同志文创季”。
  • 2012年台湾与香港官方文化交流活动“台湾月”,代表台湾赴香港分享同志文化的发展与经验分享。
  • 2013年12月晶晶发表声明,呼吁政府与政治人物应该站人权的高度思考,正视同志的婚姻平权,不该纵容散播仇恨言论的个人及团体践踏台湾人权,罔顾同志族群追求平等的权利,应有实际的政策方向与积极作为,持续推动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婚姻平权的先进国家。
  • 2014年晶晶提倡LGBTs,多元性别自由主义,多种多样貌的性别存在,打破现今主流社会霸权对多元同志群族的【刻版印象多样化】与【刻版标签多样化】的思维,主张每个人都是特别的,进步的公民社会下,更应该有每一个人都拥有个体的自主权、自由度与参与权、沟通上多一份体贴、同理心与关怀!(LGBTs如同英语的书Book,多种样貌的书籍Books,无须过度繁复,而是一份自由度的精神)

晶晶妨害风化官司案 编辑

  • 2003年3月晶晶书库从香港进口男性写真杂志,遭基隆关税局查扣,函请基隆地检署侦办。8月基隆刑事组检警人员持搜索票进入晶晶书库,查扣“猥亵刊物”,带走5百多本封套完整、贴有警告标语之男体写真杂志。
  • 2004年6月晶晶书库遭基隆地方法院检察署以刑法235条“猥亵罪”提起公诉。2005年5月基隆地方法院宣判,晶晶书库负责人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晶晶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上诉。12月晶晶妨害风化官司上诉案遭台湾高等法院驳回,全案定谳不得上诉,得易科罚金新台币4万5千元[3]
  • 2006年2月27日,晶晶书库与其他民间团体组成“废刑235行动联盟”;6月27日(石墙骚乱纪念日),废刑235行动联盟声请大法官释宪,推动废除或修改刑法235条散布猥亵物品罪。10月26日,大法官作出释字第617号解释,虽未判定违宪,却对猥亵做出进一步的限缩与解释[4]

资料来源 编辑

  1. ^ 乘著彩虹去旅行. 台北旅游网. 2019 [2020-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1). 
  2. ^ 勾奇特攻队. 拉子酒吧男客止步. 台湾苹果日报. 2004-02-15 [2016-07-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4). 
  3. ^ 孙友廉、郑学庸. 晶晶書庫再敗訴 將聲請釋憲. 自由时报. 2005-12-03 [2014-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2). 
  4. ^ 刘志原. 釋字617號 明示2類猥褻品. 自由时报. 2006-10-27 [2014-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22). 

相关条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