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恒
曾国恒(英语:TSANG Kwok Hang),MBG(1972年9月22日—2006年3月17日),别号“恒仔”,香港警务处军装巡逻小队殉职警员,编号51676,于1991年11月18日投考加入警务处,成为警员,生前驻守于九龙城警区,身故前一周前调任尖沙咀分区军装巡逻小队。于2006年3月17日凌晨,他与同袍冼家强在尖沙咀与休班警员徐步高枪战,曾国恒被子弹击中喉咙,于是连开5枪还击,全部命中徐步高,两人及后均证实不治。事件引起香港社会关注,徐步高后来于2007年4月25日的3宗案件死因研讯中[1],被陪审团一致裁定非法杀死3人包括梁成恩、巴籍护卫及曾国恒,以及令冼家强受伤。
曾国恒 MBG | |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72年9月22日 英属香港 |
逝世 | 2006年3月17日 香港油尖旺区伊利沙伯医院 | (33岁)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
职业 | 警察 |
事件发生经过
编辑2006年3月17日,大约凌晨1时16分,曾国恒与同袍冼家强巡逻经过九龙尖沙咀柯士甸道与广东道交界、港景峰对开行人隧道时,两人行至隧道丽泽中学出口,往柯士甸道方向,见到一名神情非常可疑及古怪的男子站高一级楼梯,该名男子戴着款式古旧的啡色胶框眼镜,黑色假发[2],双手放在腰间,当冼家强意图截停其盘问之际,该男子突然从腰间拔枪射击两人,两人面部各中一枪。中枪的冼家强欲拔枪还击,惟遭到徐步高以双手紧捉,混乱中冼家强脚部再中一枪。冼和徐正在生死角力之际,负伤的曾国恒连开5枪,最后将徐步高击毙。
枪战中徐步高发射3枪,曾国恒脸部中一弹,冼家强脸部及腿部中弹;同时徐步高被曾国恒发射5枪击毙,3人共开10枪。
徐步高倒地后,奄奄一息的曾国恒本能地将枪支放回枪袋内。冼家强其后按动通讯器的紧急掣,向指挥及控制中心报告,大批警务人员及救护人员赶到罪案现场,将三人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惟曾国恒和徐步高于途中被证实不治。
警务处其后证实,案中的可疑人士为休班警员徐步高,所持手枪为梁成恩被抢去的警枪。徐以该枪于2001年12月枪杀荃湾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巴基斯坦籍护卫员Zafar Iqbal KHAN。
事件震惊香港社会,同日凌晨3时许,警务处处长李明逵夤夜赶至罪案现场了解情况。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追查徐步高遝杀警员夺枪的动机。警务处其后召开记者会表示,疑人徐步高策划事件,目的可能是抢夺两人之佩枪,又指明罪案现场并无“第四者”存在。
死因
编辑法医进一步解释,曾国恒虽然被徐步高近距离射中面部,造成大量内出血,但是仍然具有活动能力以连开5枪及呼救,直至知觉渐失,血液阻塞气道,尤如遇溺般呛血身亡。
警队最高荣誉丧礼
编辑警队于2006年4月4日在红磡世界殡仪馆为曾国恒举行警队最高荣誉丧礼,遗体随即安葬和合石浩园。
丧礼出席者包括时任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时任警务处处长李明逵、时任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时任财政司司长唐英年、时任律政司司长黄仁龙、时任保安局局长李少光、时任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时任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及在枪击事件中生还的同袍冼家强。曾荫权及许仕仁致送的花圈,分别放于灵堂两侧的显著位置。多个纪律部队和协会亦分别致送花圈,包括香港消防处、香港海关及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等等,国家公安部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亦送上一个花牌致哀。
曾国恒灵柩盖上香港区旗,由十名同僚扶灵,当由警察车辆改装而成的灵车盛载曾国恒遗体到浩园安葬途中,不少市民沿途拍手以示致敬,更有市民激动流泪,同时并有香港警察乐队奏响哀乐。2006年7月1日,曾国恒获追授金英勇勋章。
附记
编辑曾国恒生前是美式橄榄球队纽约巨人的球迷(照片上T恤亦印有该队的标志)。曾的友人在丧礼上为他送上巨人四分卫伊莱·曼宁的球衣作最后的送别。
曾国恒生前的女朋友黄燕莹为于2008年出版的《生死两相安》一书撰文,分享自己失去男朋友后如何走出阴霾[3]。
获颁奖章
编辑- 金英勇勋章(2006年追授)
参看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注意:以下引用的报章标题,可能包含不中立的描述。但根据可供查证原则,仍详列如下:
- ^ “杀警案死因聆讯审结世纪死因研讯结果: 徐步高杀三人”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7-05-11.《苹果日报》,2007年4月26日
- ^ “冼家强:没第四者属估计 徐家律师追问 承认集中注意疑犯”《明报》,2007年3月20日
- ^ 善宁会、叶青霖 (2008)《生死两相安》页20至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