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脩之(5世纪—464年2月24日),恭祖义阳平氏人。朱脩之祖父是助东晋淝水之战中击败前秦的名将朱序,自己则是南朝宋将领,在元嘉北伐时被北魏俘虏,但后来南返。

生平 编辑

朱脩之初为雍州主簿,后转司徒王弘的从事中郎。元嘉七年(430年),朱脩之参与元嘉北伐,在到彦之率领下北上,北魏滑台守军撤走,宋军于是收复滑台,以朱脩之留守滑台。冬季魏军南渡黄河反击,十一月,滑台遭到由安颉带领的魏军围困,朱脩之坚守,可是到彦之在洛阳及虎牢相继失守后就已南退,没有听从垣护之建议增援滑台[1]。而此时,朝廷才征召征南大将军、江州刺史檀道济北上支援滑台。翌年二月,滑台城中粮食已尽,将士连老鼠也要吃了,而檀道济受阻于魏军干扰而无法及时增援,最终滑台仍是失守,朱脩之被魏军所俘[2]

北魏太武帝为了嘉许朱脩之守节的行为,不但授他侍中,更以宗室女子许配给他,不过,朱脩之心系南方,一直图谋南奔。延和元年(432年),太武帝亲征北燕,时为云中镇将的朱脩之也随军,当时有个叫徐卓的人意图带领南方人起事,打算渡海南返,朱脩之也参与其中,并邀请同样是被俘的毛脩之参与,但脩之不肯。徐卓意图败露被杀,朱脩之就直接逃到北燕那里。可是,北燕王冯弘对朱脩之不甚礼待,至翌年有宋廷使者到来传诏,使者见到朱脩之便下拜。北燕朝廷对宋廷使者都相当恭敬,见使者这样做,才开始礼待他。不久魏军又来攻,有人劝冯弘派朱脩之回南朝请援,朱脩之于是得以南归。朱脩之乘的船循海路一直到东莱郡附近海域,遇到强风将船舵吹断,只能向北面垂下长索才能修正船的方向,而当时已看见飞鸟,表示已接近海岸,没多久就到达东莱[3]。朱脩之接着回到建康,获任命为黄门侍郎,后当上江夏内史[2][4]

雍州刺史刘道产于元嘉十九年去世后,原本归化的蛮族大举叛乱[5],朱脩之以征西司马身份试图讨伐但失败。元嘉三十年(453年),孝武帝即位后以其为平西将军、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加都督。而脩之在州执政务求宽松简易,故得到士民喜悦归附。孝建元年(454年),荆州刺史、南郡王刘义宣与江州刺史臧质等人起兵反抗孝武帝,并传檄请脩之一同起兵,脩之假意答允,另一方面就派使者到建康表示忠诚。孝武帝以脩之为荆州刺史,而义宣等知朱脩之并不和自己一伙后也派鲁秀进攻襄阳。朱脩之命人阻断马鞍山道,令鲁秀无法前进,被逼退走。同年,义宣与臧质的联军于梁山大败给朝廷军队,部众溃散,朱脩之就率兵南下收拾其残余势力,并在江陵处死刘义宣,战后获封南昌县侯[2]

脩之后获征召入朝任左民尚书,转领军将军,后因从车上堕下跌断了腿而辞左民尚书,改领崇宪太仆,加特进、金紫光禄大夫。大明八年二月辛丑(464年2月24日),朱脩之去世,追赠侍中,谥贞侯[2][6]

性格特征 编辑

朱脩之为人清廉俭约,从来不收百姓送他的礼品,只昃是为了招抚蛮族才收蛮族送来的物品,但这些都会用来和下属们做赌注,最终还是没进自己口袋,离开荆州时也没有刮取物资,反而用自己的私钱偿还自己在州中燃油及牛马榖草开销。不过脩之对自己家人来说就是过于俭约而少恩情,留在家乡的姐姐捱饥抵冷都未曾给予物质支援,故其姊有一次故意做粗饭菜食来气前来探访的脩之,可是脩之仍是吃饱离去[7][2]

子女 编辑

朱雍,嗣爵。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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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书/卷76》,出自沈约宋书
 南史·卷16》,出自李延寿南史

参考资料 编辑

  • 《宋书·朱脩之传》
  1. ^ 《宋书·垣护之传》:“彦之将回师,护之为书谏曰:‘……宜使竺灵秀速进滑台助朱脩之固守,节下大军进拟河北,则牢、洛游魂,自然奔退。且昔人有连年攻战,失众乏粮者,犹张胆争前,莫肯轻退。况今青州丰穰,济漕流通,士马饱逸,威力无损。若空弃滑台,坐丧成业,岂是朝廷受任之旨。’彦之不纳,散败而归。”
  2. ^ 2.0 2.1 2.2 2.3 2.4 《宋书·朱脩之传》
  3. ^ 《建康实录·卷十四·朱脩之传》:“遂泛海,宋至东莱,遇猛风船失柂,海师虑,向海北乖长索,船乃正。海师仰望见飞鸟,知去岸近,寻至东莱郡。”
  4. ^ 《魏书·毛脩之传》:“云中镇将朱脩之,刘义隆故将也,时从在军,欲率吴兵谋为大逆,因入和龙,冀浮海南归。以告脩之,脩之不听,乃止。是日无脩之,大变几作。朱脩之遂亡奔冯文通。……朱脩之者,刘义隆司徒从事中郎。守滑台,安颉围之。其母在家,乳汁忽出。母号恸告家人曰:“我年老,非复有乳汁之时,今忽如此,儿必殁矣。”果以其日为颉所擒。世祖善其固守,授以内职,以宗室女妻之。而佞巧轻薄,为人士所贱。为云中镇将。及入冯文通,文通送之江南。”
  5. ^ 《宋书·柳元景传》:“先是,刘道产在雍州有惠化,远蛮悉归怀,皆出缘沔为村落,户口殷盛。及道产死,群蛮大为寇暴。”
  6. ^ 《建康实录·卷十三》:“大明八年二月辛丑,领军朱脩之卒,赠侍中,特进如故,谥贞侯。”
  7. ^ 《南史·朱脩之传》:修之立身清约,百城贶赠,一无所受。唯以蛮人宜存抚纳,有饷皆受,得辄与佐史赌之,未尝入己。去镇之日,秋毫无犯。计在州以来,然油及私牛马食官谷草,以私钱六十万偿之。而俭刻无润,薄于恩情,姊在乡里,饥寒不立,修之贵为刺史,未曾供赡。往姊家,姊为设菜羹粗饭以激之,修之曰:“此是贫家好食,进之致饱。”先是,新野庾彦达为益州刺史,携姊之镇,资给供奉,中分秩禄,西土称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