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衮 (嘉靖举人)
朱衮(16世纪—17世纪),字文龙,江西九江府德化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朱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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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思恩府知府 | |
籍贯 | 江西九江府德化县 |
字号 | 字文龙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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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朱衮是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江西乡试举人,授莆田教谕,万历六年(1578年)陞南靖知县,因双亲去世回乡,服阕后历任武城、松阳知县,洁己爱民,兴利除弊,三县人民均为他立祠祭祀,九年(1581年)调宛平知县,宛平位处京师,机务繁忙,宦官从中干扰难控制,治理县事有余裕,亦风裁严峻,人不敢干以私,又曾捐俸设置九江会馆,买地置义冢在张掖门外,后得推荐超擢南京刑部河南司主事[2],升员外郎、郎中,清理滞狱,三年内全活者百多人,二十八年(1600年)出为思恩知府,但数月后即致仕。他个性恬淡,俸余都归家族使用,有族弟分家已久无法生活,他拿出家产送赠对方,其后朝廷覃恩进阶中议大夫,九十五岁才去世,巡按张某题称其居所为“人瑞”[1]。
引用
编辑- ^ 1.0 1.1 同治《【江西】德化县志·卷三十二·人物志》:朱衮,字文龙,中嘉靖辛酉科乡试,就莆田教谕,升南靖知县,丁艰归,再厯任武城、松阳,洁己爱民,兴利剔弊,三县民俱立祠祀之,任满陞宛平知县,宛隶辇下机务最繁,中官复干扰难制,衮治剧理纷绰有余裕,且风裁严峻,人不敢干以私,台省交章荐之,超擢刑部员外,转郎中,清滞狱、理伏抑,遇疑案则寝食俱废,必平反而始快,计三年全活者百余人,出守广西思恩府,甫数月即致仕。任宛日捐俸置九江会馆,买地置义冢于张掖门外,衮性恬淡,所得俸余悉以班家族,有弟析箸已久不能自存,尽推己产与之,覃恩进阶中议大夫,卒年九十有五,巡按张某题其居曰“人瑞”云。
- ^ 民国《宛平县志·卷四·政事》:历官 前朝知县……朱衮 江西德化人,举人,万历九年任,升南京(刑部)河南司主事
参考文献
编辑- 同治《【江西】德化县志》·卷三十二·人物志
- 民国《宛平县志》·卷四·政事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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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田禾 |
明朝莆田县教谕 隆庆年间 |
继任: 周在 |
前任: 张橙 |
明朝南靖县知县 1578年—1579年 |
继任: 李大钦 |
前任: 金守谅 |
明朝武城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李安仁 |
前任: 卜维新 |
明朝松阳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宋尧征 |
前任: 李荫 |
明朝宛平县知县 1581年—1586年 |
继任: 孔祖尧 |
前任: 罗应台 |
明朝思恩府知府 1600年 |
继任: 尹重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