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奇(?—17世纪),亮先,号豫石,福建漳州府海澄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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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奇九岁时父亲逝世,专心侍奉后母,被称为孝子;成为诸生后,县内出现红毛贼,刘斯[土来]计划修筑港口堡,旁人都认为是件苦差,不肯承担,他说:“让我来把,堡垒不坚固,等如无堡垒。”盗寇来到,人民因为有港口堡才得以安堵。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中戊午科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他中辛未科进士[2],刑部观政,改庶吉士,做事豪爽,总会为民抗疏;后母年老,占卜得知会在六十二岁时去世,故他向朝廷请求终养后母[1]。部门催促他供职,他连续上疏说:“之前朝廷考虑我有七十九岁的母让我亲归乡,现在怎能要我离开八十九岁的母亲出仕。”陆清源推荐他任职舍官,能专心养育母亲,又能敦睦乡族,居家亦能报国、利济民生。

隆武元年(1645年),南明朝廷升任他为左庶子侍读,命相关部门月给石米赡养他的母亲,在当时视作特例。七月时隆武帝驾临国子监,他和赖垓一同进讲;汀州之变后,他刚刚殁葬母亲,悲愤绝食而死[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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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李世奇,字亮先,海澄人。九岁丧父,善事后母,人称孝子。为诸生时,邑有红毛警,刘斯[土来]谋修港口堡,众惮其劳,无肯任者。世奇曰:“吾当任之,堡不坚,如无堡也。”已而寇至,民以安堵。崇祯四年成进士,改庶吉士。慷慨任事,抗疏上之。念母老,筮得豫之六二,曰:“是其系之,曰介于石,吾其还也。”遂乞终养。
  2.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李世奇,豫石,易一房,甲辰正月十三日生。漳浦人,戊午六十,会三十八,二甲五十七名。刑部政,授翰林院庶吉士,壬申终养。曾祖体仁。祖子干。父生禄。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部催供职,连具疏云:“前既念七十九岁之母以归,今安能舍八十九岁之母以出。”陆清源疏荐舍官,专以养亲,因而敦睦乡族,居家亦能报国,要在利济生民。隆武元年,亦擢左庶子侍读,命有司月给石米赡其母,异数也。七月,上幸国学,(赖)垓、世奇同进讲。垓闻汀州变,忧愤卒,或曰与李光龙从上逊亡。世奇母殁葬讫,悲愤不食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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