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 (明朝)
明朝
李中(1478年—1542年),字子庸,号谷平,湖广德安府随州民籍,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今江西省吉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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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通议大夫总督南京粮储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贯 | 湖广德安府随州民籍 |
字号 | 字子庸,号谷平 |
谥号 | 庄介(光宗时追谥) |
出生 | 成化十四年(1478年) |
逝世 |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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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生于成化戊戌十一月初一日,弘治十二年(1499年)随父赴湖广景陵,十四年(1501年)往随州看望祖父,为知州李充嗣所赏识,荐入为州学增广生,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湖广乡试解元,九年(1514年)甲戌科进士。吏部尚书杨一清数次召其应考言官,不赴选。六月授刑部浙江司主事,期间反对明武宗建寺于西华门内。武宗怒,贬其为广东通衢驿丞。十三年病移长乐学宫。当时王守仁巡抚赣州,檄其参与军事,平定朱宸濠之乱。
明世宗即位,升广东佥事。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迁广西布政司左参议,四月升提学副使,三年丁继母忧归。嘉靖六年起复前职,八年(1529年)五月升任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1]。嘉靖十年(1531年)四月,升任广东按察使[1],八月监乡试,九月监武举,十月父丧丁忧去职。十四年起升广东右布政使。忤总督及巡按御史戴某,以考察降四川右参政,十六年至官数月,乃具疏乞休,同官力劝乃止。十八年入觐,复升浙江按察使[2],未赴任,十月再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3]、山东巡抚,次年春赴任,治理当地蝗灾。嘉靖二十年七月,升任右副都御史[3]、总督南京粮储。二十一年八月因事遭弹劾去职,十一月九日卒于南京官舍,年六十五。明光宗时,追谥庄介[4]。
家族
编辑高祖李沂泳。曾祖李复泰。祖父李尔肃。父李崇道,号坦翁,赠四川布政使司右参政。前母罗氏,母欧阳氏,俱赠淑人。娶张氏,封淑人,生二男一女,长子李元生,嘉靖戊子举人;次李绍生。侧室杨氏生寅生、庚生。
参考来源
编辑- ^ 1.0 1.1 明实录:世宗实录 ,124卷
- ^ 明实录:世宗实录 ,230卷
- ^ 3.0 3.1 明实录:世宗实录 ,251卷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3):“李中,字子庸,吉水人,正德九年进士。杨一清为吏部,数召中应言官试,不赴。及授工部主事,武宗自称大庆法王,建寺西华门内,用番僧住持,廷臣莫敢言。中拜官三月即抗疏曰:“曩逆瑾窃权,势焰薰灼。陛下既悟,诛之无赦,圣武可谓卓绝矣。今大权未收,储位未建,义子未革,纪纲日弛,风俗日坏,小人日进,君子日退,士气日靡,言路日闭,名器日轻,贿赂日行,礼乐日废,刑罚日滥,民财日殚,军政日弊。瑾既诛矣,而善治一无可举者,由陛下惑异端故也。夫禁掖严邃,岂异教所得杂居。今乃建寺西华门内,延止番僧,日与聚处。异言日沃,忠言日远,用舍颠倒,举错乖方。政务废弛,职此之故。伏望陛下翻然悔悟,毁佛寺,出番僧,妙选儒臣,朝夕劝讲,揽大权以绝天下之奸,建储位以立天下之本,革义子以正天下之名,则所谓振纪纲、励风俗、进君子、退小人诸事,可次第举矣。”帝怒。罪将不测,以大臣救得免。逾日,中旨谪广东通衢驿丞。王守仁抚赣州,檄中参其军事。预平宸濠。世宗践阼,复故官。未任,擢广东佥事。再迁广西提学副使,以身为教。择诸生高等聚五经书院,五日一登堂讲难。三迁广东右布政使。忤总督及巡抚御史,坐以不称职,当罢。霍韬署吏部事,称中素廉节有才望,当留。会政府有不悦者,降四川右参政。十八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岁歉,令民捕蝗者倍予谷,蝗绝而饥者济。擒剧盗关继光,邻境攘其功,中不与辩。进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御史金灿按四川时,尝荐中。中不谢,灿憾之,至是摭他事诬劾。方议调用而中卒。光宗时,追谥庄介。中守官廉。自广西归,欲饭客,贷米邻家。米至,又乏薪,将以浴器爨。会日已暮,竟不及饭而别。少学于同里杨珠,既而扩充之,沉潜邃密,学者称谷平先生。门人罗洪先、王龟年、周子恭皆能传其学。中族人楷,又传洪先之学。”
相关条目
编辑延伸阅读
编辑[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五十九》,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二百〇三》,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