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正
李叔正(1319年—1382年),字克正,初名宗颐,江西靖安人。
其十二岁就善于写诗,时称江西十大才子之一。后因推荐授任国子监学正。洪武初年,辞职。后不久再次被推荐为学正,后升任渭南丞。当时同州、蒲城两地争地界,累年未得解决,而当时行省派遣李叔正去处理。李叔正单骑而至,解决纠纷。当时渭南每年交粮赋二万石,田无定额。他按新亩数重定赋税,由于立法精密,诸弊尽剔。此后升任兴化知县,后以礼部侍郎召回[1]。后李叔正告老还乡,后不被批准,改任国子助教。当时国子监中诸位学生多出自豪门,李在国子监严立教规,旦夕督导。朝廷纷纷赞许其贤才[2]。后升任监察御史,奉命巡视岭南,当时琼州府吏诬告知府,后李叔正经过调查,发现与事实不符,于是将诬告事宜具奏朝廷,后使知府伸冤,得到明太祖朱元璋的赞许。后升任礼部侍郎。洪武十四年,升任礼部尚书,在任上去世[3]。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史》(卷137):“李叔正,字克正,初名宗颐,靖安人。年十二能诗,长益淹博。时江西有十才子,叔正其一也。以荐授国子学正。洪武初,告归。未几,复以荐为学正,迁渭南丞。同州蒲城人争地界,累年不决。行省以委叔正,单骑至,剖数语立决。渭南岁输粮二万,豪右与猾吏为奸,田无定额,叔正履亩丈量。立法精密,诸弊尽剔。迁兴化知县。寻召为礼部员外郎。”
- ^ 《明史》(卷137):“以年老乞归,不许,改国子助教。于是叔正三至太学矣。帝方锐意文治,于国学人材尤加意。然诸生多贵胄,不率教。叔正严立规条,旦夕端坐,督课无倦色。朝论贤之。”
- ^ 《明史》(卷137):“擢监察御史,奉命巡岭表。琼州府吏讦其守踞公座签表文,叔正鞫之,守得白,抵吏罪。太祖嘉之曰:“人言老御史懦,乃明断如是耶。”累官礼部侍郎。十四年进尚书,卒于官。”
- ^ 《明史》(卷137):“叔正妻夏氏,陈友谅陷南昌时,投井死。叔正感其义,终身不复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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