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孔昭(?年—?年),字光四顺天府蓟州(今天津市蓟州区)人。明末处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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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孔昭生性孤介,居家教授生徒,提倡理学。崇祯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顺天乡试举人。崇祯十六年会试联捷,见世事日非,不赴殿试,以所给建牌坊银留助军饷。奉母隐居盘山,樵采自给。明亡,素服哭于野三年。蓟州城破,妻王氏殉难,李孔昭终身不再娶。形迹数改,人无识者。[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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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卷501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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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501》,出自赵尔巽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