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宣茂(455年—513年),赵郡柏人县(今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人,出自赵郡李氏东祖,北魏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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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宣茂在太和初年出任中书博士,略微升任司空谘议,转任司空司马,监督建造工程,又外任宁朔将军、试用为正平郡太守,没能上任,兼任定州大中正。李宣茂因为收受同乡的财物贿赂,受到御史弹劾,被除去名籍为百姓。之后李宣茂跟随魏孝文帝元宏南征新野,又跟随讨伐樊城和邓城,出任持节、兼散骑常侍、东南二道使。景明年间,李宣茂出任平阳郡太守,因为犯罪被降职为步兵校尉正始初年,李宣茂出任太中大夫,升任光禄大夫。李宣茂参与北魏明堂制度的商议,认为明堂五间房屋最好,与游肇反复争论,游肇认为李宣茂说的有理。李宣茂又升任平东将军幽州刺史。延昌二年(513年),李宣茂去世,虚岁五十九,遗言薄葬,朝廷赠予平东将军、齐州刺史,谥号[1][2]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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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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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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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元茂,北魏振威将军、南征别将、彭城镇副将、始丰顺子
  • 李叔胤,北魏广陵王元羽咨议、南赵郡太守
  • 李仲胤,北魏尚书左丞
  • 李清兰,嫁廷尉丞路宾生

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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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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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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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魏书·卷四十九·列传第三十七》:元茂弟宣茂,太和初,拜中书博士。稍迁司空咨议,转司马,监营构事。出除宁朔将军,试守正平郡,不拜。兼定州大中正。坐受乡人财货,为御史所劾,除名为民。从驾征新野,又从讨樊邓。持节、兼散骑常侍、东南二道使。景明中,除平阳太守,以罪左迁步兵校尉。正始初,除太中大夫,迁光禄大夫。宣茂议明堂之制,以五室为长,与游肇往复,肇善之。迁平东将军、幽州刺史。延昌二年卒,年五十九。遗言薄葬。赠本将军、齐州刺史,谥曰惠。
  2. ^ 《北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二十一》:元茂弟宣茂,太和初,拜中书博士,后兼定州大中正,受乡人财货,为御史所劾,除名。正始初,除太中大夫,迁光禄勋。与游肇往复,肇善之。卒于幽州刺史,遗令薄葬,赠齐州刺史,谥曰惠。
  3. ^ 罗新|崔巨伦其人. 澎湃新闻. [2023-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17). 
  4. ^ 詹文宏 等主编. 《燕赵碑刻 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卷 下》. 天津市: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15.03: 486–487. ISBN 978-7-201-09178-5 (中文(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