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师儒

(重定向自李师儒

李师儒(1459年—?),字宗正直隶高阳县(今河北省高阳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师儒
大明山西布政使司参政
籍贯直隶保定府安州高阳县
字号字宗正
出生十一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于氏
亲属李俨
出身
  • 成化二十二年丙午科举人
  • 弘治三年庚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顺天府乡试第十九名,弘治三年(1490年)庚戌科三甲进士[1][2]。考选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分侍诸王讲读,六年十月因闹事被废黜为民[3]

正德初起河南汝州知州,九年(1514年)任扬州府知府,十二年十一月升山东副使、整饬临清等处兵备,官至山西叅政[4]

家族

编辑

曾祖李进;祖父李甫荣,赠主事;父李俨,南京户部郎中。母郭氏(封安人)。具庆下[5]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一》:弘治六年十月,先是以进士王钺、路麟、李师儒、何洛、杨铎、刘溥、翟敬、徐浤、谭溥、王序十人为翰林院检讨,分侍诸王讲读,麟就职而浤等九人以府潦沉滞,请别为叙迁之格。吏部尚书耿裕寝其奏,浤等复诣部争之,裕不听,遂群诟而出,事闻,下镇抚鞫问。谭溥等复奏吏部郎中贡钦铨选不公,冀以自解,又窜路麟名于疏中,并麟亦逮问,浤等具服,而麟初不预具奏,乃释麟而送浤等于法司,拟赎徒杖,送吏部查例发遣,且引成化初进士周鉴选崇府教书,称疾不出,及教官夏瓒酗酒为民事,具狱以闻。 上以浤等诋毁大臣,免赎罪,照前例俱发为民。
  4. ^ 李其旋、严宗嘉《高阳县志·卷三》:李师儒,字宗正,庚戌由庶吉士,历任山西叅政,崇祀乡贤,有传。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三年庚戌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孙禄
明朝扬州府知府
正德九年-十二年
继任:
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