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璋(?—?)字莪卿山东历城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1]

生平 编辑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7月6日进步党山东支部在济南大舞台召开成立大会,王丕煦任理事长,李庆璋、夏继泉分任党务部、政务部部长。[2]1913年7月29日,程建钊被任命为徐州观察使,后由李庆璋署理。1914年6月10日,李庆璋改任徐海道尹。[3]

1917年7月1日凌晨4点,张勋指定王士珍江朝宗为民国代表,梁鼎芬为清室代表,李庆璋为张勋自己的代表,共同来到中华民国大总统黎元洪处,迫使黎元洪在已拟好的《奉还大政奏折》上签名盖章。[4]7月2日,李庆璋在张勋复辟后被任命为直隶布政使。[5]张勋复辟结束后,1917年8月11日,李庆璋所任徐海道尹一职由段毋怠署理。[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刘星楠、李云汉,黎段之争内幕,武汉文史资料2010年06期
  2. ^ 济南市志,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41页
  3. ^ 3.0 3.1 郭卿友主编,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志,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2年
  4. ^ 丁贤俊, 喻作凤,伍廷芳评传,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17页
  5. ^ 刘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