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 (明朝)
李昆(1471年—1532年),字承裕,号东冈,山东承宣布政使司莱州府高密县 (今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庚戌进士,嘉靖年间官至兵部侍郎。李介之子。
李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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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部左侍郎 | |
籍贯 | 山东莱州府胶州高密县 |
字号 | 字承裕 |
出生 | 成化七年(1471年) |
逝世 | 嘉靖十一年(1532年) |
配偶 | 娶昝氏(1472年-1537年),封淑人[1] |
亲属 | (子)光祚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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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山东乡试第五十八名举人。弘治三年(1490年)联捷庚戌科二甲第七名进士[2][3],授礼部主事。父丧丁忧除服,起为兵部主事。
正德年间,屡次进言铲除宦官当权、节制朝廷内外浪费。进兵部员外郎,因忤逆尚书刘宇,贬解州知州,累升至陕西左布政使。正德十年(1515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并与总督彭泽经略哈密,被兵部尚书王琼弹劾,被贬为浙江副使。
明世宗继位,王琼得罪,李昆恢复官职,任顺天巡抚。召为兵部右侍郎。嘉靖元年(1522年),改兵部左侍郎。大同兵变时,李昆奉命往抚。因病归里,嘉靖十一年(1532年)年卒[4]。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蓝田《故兵部侍郎东冈李公元配诰封淑人昝氏墓志铭》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史》(卷185):子昆,字承裕。弘治初进士。历礼部主事。中官何鼎建言下狱,台谏救之,咸被责。昆复论救,弗听。父忧归,起改兵部主事。帝将建延寿塔于城外,昆复疏谏。正德初,群小用事。请黜邪枉,进忠直,杜宦戚请乞,节中外侈费,皆不报。进员外郎,忤尚书刘宇,贬知解州。屡迁陕西左布政使。十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与总督彭泽经略哈密,兵部尚书王琼劾泽处置失宜,语连昆,下吏。法司言昆设谋遏强寇,功不可掩。琼不从,谪浙江副使。世宗立,琼得罪。复官,巡抚顺天。寻召为兵部右侍郎,嘉靖初,改左。大同军乱,杀巡抚张文锦。昆奉命往抚,承制曲赦之,还请收恤文锦。帝方恶其激变,不从。遇疾归,久之卒。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三年庚戌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