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玘 (嘉靖进士)

李玘(1500年—1544年),字文甫,号石沙,江西建昌府南丰县背郭里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玘
大明贵州按察司副使
籍贯江西建昌府南丰县
字号字文甫
出生弘治庚申十月十八日
逝世嘉靖甲辰十一月七日
配偶娶胡氏,继娶刘氏
亲属(子)李良翰、李良臣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举人
  • 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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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乡试第六十二名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第二百二十三名,登第二甲第五十六名进士[1][2]。授刑部主事,因得罪太监,以门禁不谨逮入锦衣卫狱中,贬广西都司添注经历,十五年稍迁四川顺庆府同知,嘉靖十七年(1538年)担任广东惠州府知府,在郡五年,二十二年癸卯入觐,升贵州副使[3]。未赴任,辞官归乡。嘉靖二十三年卒于家,享年四十五。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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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孔颙;祖父李九息;父李惟广,号直菴,封惠州府知府;母陈氏,赠太恭人。严侍下[4]。弟李桥,嘉靖甲辰进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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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言《贵州按察司副使石沙李公墓志铭》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惠州府志》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史立模
广东惠州府知府
嘉靖十七年(1538年)上任
继任:
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