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玘 (嘉靖進士)
李玘(1500年—1544年),字文甫,號石沙,江西建昌府南豐縣背郭里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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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貴州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江西建昌府南豐縣 |
字號 | 字文甫 |
出生 | 弘治庚申十月十八日 |
逝世 | 嘉靖甲辰十一月七日 |
配偶 | 娶胡氏,继娶劉氏 |
親屬 | (子)李良翰、李良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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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江西鄉試第六十二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三名,登第二甲第五十六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因得罪太监,以门禁不謹逮入锦衣卫狱中,贬广西都司添注经历,十五年稍遷四川顺庆府同知,嘉靖十七年(1538年)担任广东惠州府知府,在郡五年,二十二年癸卯入覲,升貴州副使[3]。未赴任,辞官归乡。嘉靖二十三年卒于家,享年四十五。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夏言《贵州按察司副使石沙李公墓誌銘》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惠州府志》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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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史立模 |
廣東惠州府知府 嘉靖十七年(1538年)上任 |
繼任: 吴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