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1902年—1988年8月22日),又名李祥生[1],籍贯广东惠阳,1951至1964年任摩托车业职工总会主席(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前身);1954年-1956年任工联会副理事长;1957-1962年任香港工会联合会第10至第14届理事长;1965至1980年任工联会工人俱乐部主任;1977至1983年任第4届广东省政协常委。为广东省委港澳城市工作委员会的重要领导成员。

自小因生活困苦,7岁随父亲远渡重洋,前往马来西亚,只读过年书,14岁起开始打工,先后做过橡胶园工人、锡矿工人、商店学徒,1952年回港后从事泥工、鱼台杂工,最后成为汽车司机,自小经历辛劳,在劳动中成长,令他深切体会基层劳工之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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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生讣闻. 大公报. 1988-08-26.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