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1902年—1988年8月22日),又名李祥生[1],籍貫廣東惠陽,1951至1964年任摩托車業職工總會主席(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前身);1954年-1956年任工聯會副理事長;1957-1962年任香港工會聯合會第10至第14屆理事長;1965至1980年任工聯會工人俱樂部主任;1977至1983年任第4屆廣東省政協常委。為廣東省委港澳城市工作委員會的重要領導成員。

自小因生活困苦,7歲隨父親遠渡重洋,前往馬來西亞,只讀過年書,14歲起開始打工,先後做過橡膠園工人、錫礦工人、商店學徒,1952年回港後從事泥工、魚枱雜工,最後成為汽車司機,自小經歷辛勞,在勞動中成長,令他深切體會基層勞工之苦。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李生訃聞. 大公報. 1988-08-26.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