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园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丙戌科二甲第一名武进士。授三等侍卫。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以参将从征台湾林爽文之功,赏花翎,授金门镇总兵。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担任台湾水师协副将。[1]
注释
编辑- ^ 《金门志·卷七》:李芳园,广东海阳人;武进士侍卫。乾隆五十二年,以参将从征台寇林爽文功,赏花翎,授金门镇总兵。标营多积弊,疏剔殆尽,一切陋规毫勿受。金门兵米由厦防厅仓领运散给,差弁从中舞弊,湿水掺糠秕,甚或甬斛欠平满,至月饷亏短零头。芳园履任,风清弊绝,犹时令亲信遇给领米饷期,中途错召至署,为秤量弗如式,立予弹革。尤严盗贼,密防弋获,民户不夜闭。故事:武职不得与民事。芳园巡洋归,攀舆牒讼者立移县丞到署庭鞠,曲直随判,吏不能为高下手。浦有孀妇舍后忽一卧尸,甲保将私索贿;芳园廉知,立给槥发瘗。诸多善政,不可殚述。
后卒于官,宦囊萧然。丧归,百姓遮道焚香追送。有老媪哭之哀,问其故,曰:‘吾夫为舵工,操船击碎,中军责赔;公曰:“风涛非人力所施”。吾两子从戎,中军并召戍台;公曰:“一子留养”。一子犯法,中军汰退名籍,公薄鞭而宥之。吾尝私祝公长生,不意竟死,是以恸’。众为坠泪。
芳园刚直廉正,具文武才。在镇七年,军民皆受其福。迄今口碑载道,佥谓“镇金第一”云。
参考文献
编辑-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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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孙全谋 |
台湾水师协副将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任 |
继任: 孙全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