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清朝)

(重定向自廣東省 (清)

广东省满语ᡤᡠᠸᠠᠩᡩᡠ᠋ᠩ
ᡤᠣᠯᠣ
穆麟德转写guwangdung golo),为清朝内地十八省的一个省。

广东省
 清朝
1647年—1911年

1911年广东省的范围
国家 清朝
首府广州府
历史 
• 成立
1647年
• 废除
1911年
前身
继承
广东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广东省
英属香港
九龙寨城
葡属澳门
广州湾
今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民国

督抚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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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7年,设广东巡抚广东布政使司广东广西总督。1905年,裁撤广东巡抚,两广总督管辖广东巡抚事。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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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行政区划图(1820年)

清朝下辖九府、三直隶厅、七直隶州,共计四州、一厅、七十九县: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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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979年7月中华民国将东沙群岛太平岛中洲礁划归高雄市管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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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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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大明广东承宣布政使司
  大清广东省 继任:
  中华民国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