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中央研究院旧址

中央研究院旧址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1940-1946年。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中央研究院旧址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时代1940-1946年
编号438
登录2012年7月16日

中央研究院旧址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1940-1946年,中央研究院迁至宜宾李庄镇,将社科所安置在门官田庄园,历史语言研究所、体质人类学研究所安置在栗峰山庄(栗峰山庄从明万历至清代陆续兴建,主体建筑为清末、民国,为当时望族张焕玉庄园),同时还设有小学、图书馆、研究室和住宿区。该建筑坐北朝南,呈东西走向,绵延一里左右,有七处(复〉四合院或三合院,分别有戏楼区、牌坊区、回边上、柴门口等大的区域。总占地10000平方米,现存古民居4000多平方米,多悬山顶穿斗结构,小青瓦屋面,装木板墙,饰花窗,如此规模的民居在四川及至西南也不多见,中国营造学社将其作为四川民居代表,收录于《中国建筑史》。中央研究院在李庄期间,梁思永董作宾傅斯年等一批专家学者在此著书立学,取得大量学术成果。中央研究院旧址与国立同济大学、中央博物院、中国营造学社、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旧址等,共同组成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李庄丰富多彩的抗战文化,见证了抗战时期中央研究院不屈不挠守护精神家园的重要历史,是文化抗战的典型代表,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是宜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中央研究院旧址被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2]

注释 编辑

  1.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