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逊(761年—823年),字友道唐朝荆州石首(今湖北省石首市)人,官至刑部尚书。死后追赠为右仆射。

生平 编辑

李逊考中进士,被朝廷召为阳掌书记,又曾在湖南做官。因为他很有声望,所以他多次升任为池、濠二州的刺史。在濠州任职期间平濠州之乱。

元和初年,李逊出任衢州刺史。因为他的政绩突出,于是升任为越州刺史,兼任御史大夫、浙东都团练观察使,为政以均贫富、扶弱抑强为己任。唐宪宗特许可以择时奏对,转任户部侍郎。元和十年,拜襄州刺史,充山南东道节度、观察等使。入朝为京兆尹,后来皇帝叫使者去看看官员谁正直、谁奸诈,宦官上奏说李逊的不是,结果被贬太子宾客分司,又降为恩王傅。

之后他曾担任忠武节度使、许州刺史等官职,由于他平乱时比其他军队先抵达,因此升任检校吏部尚书,不久改任凤翔节度使,又任刑部尚书。

旧唐书》记载他在长庆三年正月死亡,终年六十三岁。朝廷废朝一天[1]。而根据《本草纲目》的记载,他自言被药(水银)害死。[2]

政风 编辑

以辅助贫穷的人,抑制豪强为责。

家族 编辑

李造,早死。弟李建,字杓直,官至华州刺史、检校尚书右仆射,比李逊早死一年。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旧唐书·李逊传》:长庆三年正月卒,年六十三,废朝一日,赠右仆射。
  2. ^ 《本草纲目》:刑部尚书李逊谓余曰︰我为药误。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