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邦华(1574年—1644年),字孟暗,号懋明,江西吉水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生而早慧,受业于同里的东林元老邹元标[1][2]万历三十一年与父李廷谏同举乡试。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进士,授泾县知县,实行常平社仓保甲诸法,有政声[3]。当时朝士多诋毁顾宪成,邦华为之辩解,遂被指为东林党人。奏陈法祖用人十事:“曰内阁不当专用词臣,曰词臣不当专守馆局,曰词臣不当教习内书堂,曰六科都给事中不当内外间阻,曰御史升迁不当概论考满,曰吏部乞假不当积至正郎,曰关仓诸差不当专用举贡任子,曰调简推知不当骤迁京秩,曰进士改教不当概从内转,曰边方州县不当尽用乡贡。”没有得到回应。万历四十四年以疾归乡。

万历四十五年,出京任山东参议。天启初年,满洲女真崛起,辽东告急。天启二年(1622年),朝廷征召邦华出任天津巡抚,当时山东正值徐鸿儒作乱,贼兵围攻景州,邦华成功用竒兵斩俘四千多人[4]。迁光禄少卿,擢右佥都御史,官至兵部右侍郎。后来杨涟等东林党人被陆续逼害,李邦华也因阉党怀疑他要和孙承宗清君侧,因而被魏党削籍[5][6]

崇祯元年(1628年)四月,起工部右侍郎。不久在东林党人瞿式耜推荐下[7],改兵部侍郎协理戎政。崇祯二年(1629)四月时改为兵部尚书,综理京营戎政,同年九月,“汰京军虚冒者四千五十余人”,又汰老弱千人,军缺非年壮力强者不录,惩治积猾的掾史官僚,原来京营每年开支米一百六十万石,李邦华节省至一百四十四万石,任内“戎政大釐”、“军容甚壮”[8]。十二年(1639年)四月,起用为南京兵部尚书,重定营制,汰不急之将。崇祯十五年冬,代刘宗周担任左都御史,十六年三月抵九江。安抚宣称要就食南京的左良玉,权宜发九江库银十五万及粮食六个月,遂退其兵。

崇祯十七年(1644年)二月,李自成陷山西。邦华请帝固守京师,未得反应。又曾经举明成祖北征而留时任太子明仁宗留守南京为例,建议让皇太子监军南京,但同样未得反应[9]。不久后,又推荐袁继咸张国维路振飞等“差有方略堪御贼”,而史可法“饶忠胆,南方当耑委之”,但未得答复[10]。十八日,外城陷,逃至文信国祠,[11]十九日,内城亦陷,邦华向文天祥的牌位三鞠躬,并说:“邦华死国难,请从先生于九泉矣。”又有诗曰:“堂堂丈夫兮圣贤为徒,忠孝大节兮誓死靡渝,临危授命兮吾无愧吾。”遂投缳而死。[12]赠太保、吏部尚书,谥忠文。清朝时赐谥忠肃

注释 编辑

  1. ^ 《明史. 李邦华传》“李邦华,字孟暗,吉水人。受业同里邹元标”
  2. ^ 《东林列传》“少读史至诸葛亮、颜真卿、文天祥诸传,慨然流涕,同邑邹元标一见竒之,邦华遂从讲学。”
  3. ^ 《东林列传》:“举于乡,明年成进士,知泾县事,实行常平社仓保甲诸法。”
  4. ^ 《东林列传》“旋用边才荐陞右佥都御史巡抚天津,妖贼围景州急,邦华方到官,猝用竒兵斩俘四千人”
  5. ^ 《明史.李邦华传》“进兵部右侍郎,复还家省父。四年夏抵京,阉党大哗,谓枢辅孙承宗以万寿节入觐,将清君侧之恶,邦华 实召之。乃立勒承宗还镇,邦华引疾去。明年秋,阉党弹劾其官。”
  6. ^ 《东林列传》“召为兵部右侍郎。㑹杨涟疏斥魏忠贤二十四罪,忠贤及魏广㣲等衔东林诸臣,大兴党狱,斥清流殆尽,而邦华一人 仅存。枢辅孙承宗督师行边,请入见言事,广㣲剧指为邦华所召将不利于君侧,忠贤大恐,矫旨趋还镇。明日御史李蕃并弹劾 邦华,于是邦华亟请归养去,旋削籍。”
  7. ^ 《崇祯长编》“户科给事中瞿式耜言当神庙初年...原任兵部侍郎李邦华八面雄才,抚津实饶经济,举朝无不知之...”“ 夫良彦与李邦华熊明遇均负边材...”
  8. ^ 《明史·李邦华传》
  9. ^ 《东林列传》:“先朝成祖北征,仁宗以东宫监国南都,中外宴然。臣见皇太子英武端凝,宜急仿仁庙故事抚军南京,简亲王大臣忠智威望者数人专敕辅弼军国大事,便宜施行迫不可缓也。疏入三日不报。”
  10. ^ 《东林列传》:“窃观在朝诸臣,真正边才实难其选,如袁继咸、张国维、路振飞差有方略堪御贼,史可法饶忠胆,南方当耑委之。疏上,又不报。”
  11. ^ 邵长蘅《青门旅稿·李邦华传》:“十八日,贼破外城,公移宿吉安馆文信公祠下。”
  12. ^ 刘同升撰墓铭云:“遗命曰:吾已身殉国,复何言?但未知上所在,勿敛吾尸。言讫投缳而终”。(刘同升,<文水先生墓志铭>,收入李邦华,《文水李忠肃先生集》附录,《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页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