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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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1470年—1521年),字复之,号云岩,浙江处州府缙云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长
大明户科给事中
籍贯浙江处州府缙云县
字号字复之,号云岩
出生成化六年庚寅十一月二十一日
逝世正德辛巳正月二十四日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举人
  • 正德六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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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浙江乡试举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百六十二名,登第三甲第二十九名进士。擢户科给事中。[1][2]。授江西新昌县知县,擢户科给事中。谪福甯州州判,卒于官。[3]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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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闲时吟》《掖垣疏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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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袭,赠刑部侍郎;祖父李樯;父李颢,曾任贡士。前母郑氏;母朱氏[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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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清光绪二年刊本《缙云县志人物·卷之八》:李长,字复之,性秉忠孝。宏治戊午登乡荐,甘贫辞坊价不以百金累里长。正德辛未登第,授新昌尹,剿平华林巨寇。擢户科给事中。时武宗方远狩,奏请还驾。叠疏建国储、敦圣学、活饥民、黜权奸、紏台臣,俱剀切持大体。会黔国公沐崑结中贵,构陷藩臣,沈恩等中外莫敢言。长独抗疏忤旨,诏逮狱,赋诗云:“巨室固知难得罪,言官非是可容情。镣拖月下归圜土,犹作趋朝佩玉声。”久之,代谪福甯州州判,冒瘴疾,卒于官。厯官二十余年,薄田不饱妻子,敝庐不蔽风雨,其廉介如此。事亲能飬志处弟妹恩教周悉大司空雷公礼品其居乡有陈实之行治邑有卓茂之仁侍禁闼有汲黯之忠戅祀名宦乡贤。著有《闲时吟》《掖垣疏稿》。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登科录》 
  • 雷礼《云岩李先生墓碑》
官衔
前任:
于震
明朝福安县知县
(署)

1520年-1521年
继任:
韩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