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军案,是指美国投资银行大摩亚洲区固定收益部前董事总经理杜军,英文名:Du Jun,来自北京,因为在香港当财务顾问期间,干犯内幕交易,在香港被控有罪,判监7年。

杜军
Du Jun
出生北京
职业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前股票经纪人、财务顾问和董事总经理
雇主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
知名于犯下香港最大、最受瞩目的内幕交易案
刑事指控九项内幕交易罪名,一项在收购交易公告前怂恿或诱使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罪名
刑事处罚7年监禁和2330万罚款
刑事状况己出狱
配偶李馨

杜军案,成为香港最新一个内幕交易案例。杜军因为知道内幕消息,抢先自己买卖中信资源(1205)股票,构成内幕交易。香港区域法院法官陈庆伟批评杜军无诚信,行为严重影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形象。2009年9月18日,法官裁定杜军10项内幕交易罪名成立,判处入狱7年3个月,但由于区域法院可判的最高刑期为7年,遂改为7年。[1][2]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利用内幕消息图私利可判刑10年。杜军多次沽售,虽然实际只得2百几万港元利润。不过法官认为名义利润(notional profit)原则考虑,犯人内幕消息的收益,按消息公布后市价计算,认定杜军非法利益是2千几万元。杜军案系刑事判决。

外部参考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摩根士丹利前投資銀行高層因內幕交易被判監七年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2009-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27). 
  2. ^ 杜軍內幕交易囚7年. 东方日报. 2009-09-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