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朗彦

香港社會運動人士

林朗彦(英语:Ivan Lam Long-yin,1994年7月18日),香港民运人士祖籍广东江门市新会区,为学民思潮创办人之一,前香港众志主席,负责文宣设计,是参加埋单计数,撤回课程,占领政总的三子之一。他和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汇基书院(东九龙)的同学。他的女友是曾为社运人士的黄莉莉[1]

林朗彦
Ivan Lam Long-yin
2018年的林朗彦
香港众志主席
任期
2018年5月12日—2020年6月30日
副主席郑家朗
秘书长黄之锋
前任罗冠聪
继任政党解散
个人资料
出生 (1994-07-18) 1994年7月18日29岁)
 英属香港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政党无党籍
其他政党学民思潮(2011-2016)
香港众志(2016-2020)
母校汇基书院(东九龙)
学历

事迹 编辑

林朗彦联同黄之锋锺晓晴等人于2011年5月29日创立“学民思潮”。林朗彦及后辞去召集人一职并退居幕后,减少发言,负责更多文宣及构思各类型的活动,召集人余下黄一人。[2]林朗彦曾参与反国教占领政府总部绝食行动,连同黄莉莉及凯撒两人绝食超过30小时,要求政府撤回德育及国民教育科[3]

2014年6月反新界东北拨款示威期间,包括林朗彦在内的13名示威者以竹枝及雨伞撬开立法会综合大楼大门、阻碍关门等被捕。2016年2月19日,他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立,被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后来律政司不满刑期过轻,向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申请复核刑期。2017年8月15日,法庭裁定律政司复核刑期得直,林朗彦被改判入狱13个月。[4]

林与众人均提出上诉至终审法院。2017年11月24日,林就反新界东北拨款示威案申请保释并获批准[1]

2016年5月6日,林朗彦服刑期间失踪及不做服务令,被还押候讯[5]

2018年3月19日,社民连主席吴文远等9人,于2016年年11月参加“反释法游行”后在中联办外与警方冲突,被控煽惑他人扰乱公众秩序及非法集结等7罪,控方成功申请加控3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的交替控罪,林朗彦承认参与非法集结罪。[6]

2019年3月13日,林朗彦、黄之锋等在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进行《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与传媒交流时请愿,与警方发生冲突,之后两人召开记者会[7]

2019年8月30日,林朗彦被控干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指他涉嫌于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8]。但由于林朗彦已经于机场离港,而林本身并无任何担保在身,亦未有限制禁止他离港,裁判官表示林既没违反保释,又不知被控,控方应尊重被告[8]。9月3日,林朗彦回港入境时,在机场被海关带走,警方以“煽惑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将其拘捕[9]

2019年10月31日,林朗彦因“621”包围警总案,到长沙湾警署报到。期间林朗彦又因于3月15日闯入政府总部东翼大堂静坐及抗议,林朗彦被指推跌一名政总保安,被警方控以“普通袭击罪”并拘捕,后保释离开警署[10][11]

2020年7月15日,裁判官就2019年3月15日林朗彦“普通袭击罪”审讯,在听毕保安的证供及观看现场闭路电视影片后,认为保安的证供不可信,亦与闭路电视影像不相符,有关片段也无法显示被告有任何袭击行为,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下,裁定被告普通袭击罪名不成立。[12]

2020年11月23日,林朗彦就于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案件,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裁判官将包括林在内的三人收押,押后至12月2日宣判。[13]12月2日,案件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诗丽指包括林在内的三人“有预谋及积极参与”、“集结具规模”,对道路情况带来风险,判林朗彦监禁七个月,并拒绝上诉保释的申请。[14]

2021年4月12日,林朗彦刑满出狱。

2023年7月5日,林朗彦与李启靖等四名前香港众志骨干成员被警方逮捕。四人涉嫌营运“惩罚 Mee”社交平台,以资助早前被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以一百万港币悬赏通缉罗冠聪[15][16]

担任职位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隔着鐵窗淚眼相看  林朗彥與警察父親破冰. 苹果日报 (香港). 2017-11-25 [2017-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09). 
  2. ^ 学民思潮小军师 要退一步“修行” 林朗彦:担心行得太快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林朗彦退居幕后
  3. ^ 學民3子絕食 要求撤國教. [2013-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7). 
  4. ^ 【衝擊立會案】上訴庭准許加刑 12被告入獄13個月. 苹果日报. 2017-08-15 [2017-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6). 
  5. ^ 學民前召集人林朗彥「玩失蹤」不做服務令 還押候訊. 雅虎. 2016年5月6日 [2021年6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8月12日). 
  6. ^ 反釋法遊行案 林朗彥及林淳軒承認部分控罪. 星岛日报. 2018-03-19. 
  7. ^ 黃之鋒林朗彥假請願 真暴力推撞警員. 大公网. 2019-03-04 [2019-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4). 
  8. ^ 8.0 8.1 林乐儿. 與周庭同獲保釋 須守宵禁令 林朗彥不在港未上庭. 香港01. 2019-08-30 [2019-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5). 
  9. ^ 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回港入境被捕. [2019-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8). 
  10. ^ 【逃犯條例】眾志主席再被捕 因「315」突襲政總被控普通襲擊罪. 香港01. 2019-10-31 [2019-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3). 
  11. ^ 涉3.15闖政總推跌保安 眾志主席林朗彥被控普通襲擊. 明报. 2019-10-31 [2019-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1). 
  12. ^ 林朗彥涉襲政總保安 受審後獲判無罪. [2020-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3). 
  13. ^ 周庭、黃之鋒、林朗彥就香港「反送中」非法集結案認罪被判收押會帶來什麼影響?. [2020-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6). 
  14. ^ 包圍警總遭判囚 7 至 13.5 個月 黃之鋒高喊「會撐住」 周庭抱頭痛哭 林朗彥平靜. 立场新闻. 2020-12-02 [2020-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15. ^ 國安處拘4男包括林朗彥 檢「mee懲罰師」橫額直幡 指收取資金支援海外人士危害國安. 明报新闻网. 2023-07-05 [2023-07-05]. 
  16. ^ 國安處拘捕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等4人 涉於網購平台「懲罰mee」支援8名海外通緝犯. 星岛头条. 2023-07-05 [2023-07-05]. 

外部链接 编辑

政党职务
前任:
罗冠聪
 香港众志主席
2018年5月12日-2020年6月30日
(组织正式宣布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