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逢春(1610年6月26日—1681年),孟育木翁广东广州府南海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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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逢春年十二能作文,在县学二十多年,先后为居庠督学张玮蔡侃张天麟所重,教授生徒数百人多所成就。崇祯九年(1636年),中式广东乡试举人四十二名,次年(1637年)联捷进士,先在吏部观政,授浙江会稽知县,平均当地九湖患田累赘,调剂各繁忙驿递,让人民悦服,又清理被侵占的盐税,余额申报盐运司作为储备。崇祯十二年(1639年),因和上级不合,贬福建汀州照磨[2][3],升永定县知县。其县在山中,突然有怪物伤人,他得知后说曰:“邪不胜能正,放心吧。”不久不再听闻怪物伤人。有流寇数千人逼近县城,他召集士民登城擒拿对方首领,县民得以安宁。

之后林逢春获上级推荐,升为常州府推官,重申六条要政,改革宿弊、停止侈靡,在浙江提拔王自超章贞吴南岱庄有筠等人,崇祯十六年(1643年)陞户部主事于浙江督饷,不久改任员外郎弘光时,迁任池州府知府,不久因病辞官,在龙山乡隐居。门人请求他讲学,有《家乘识乘》、《医书诗韵》、《兰陵鄞江》行世。卒年七十三岁[1][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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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祖父:林一凤[3]
  • 祖父:林柏[3]
  • 父亲:林羽翺[3],侍奉母亲萧氏孝顺,在母亲生病时曾祷告以身代之,兄长患恶疾也亲自调理,教育子弟以忠孝疏财好施,晚年与名流结社,寄情诗酒,著有《唱酬集》,追赠户部主事[5]
  • 儿子:
    1. 林子瑜,恩贡
    2. 林子璟,岁贡、教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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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南海县志·卷三十六·列传五》:林逢春,字孟育,号木翁,百岁翁宪副雪堂公元孙也,生而颕悟,年十二能文章,为举业必规先正,居庠二十余年,督学张玮、蔡侃、张天麟皆以国士目之,授生徒数百人多所成就;崇祯丙子丁丑联捷进士,出黄道周之门,除会稽令,邑故繁剧难理,民奸吏猾,逢春至人不敢欺,均九湖患田之累,调刚各驿帮递之劳,民皆悦服,轮党掣盐所清侵匿,以余羡申鹾院为积谷计,后人憾之。以弗谐上官左迁汀州永定,邑在万山中,有物怪伤人讼至,逢春曰:“邪不胜正,第安之。”已而妖果息,有流寇数千逼城,逢春集士民登陴擒其渠魁,民赖以安;当路题叙寻擢常州,申行要政六条:釐夙弊、革侈靡,皆切时务,在江浙雅意作人,如王自超、章贞、吴南岱、庄有筠辈胥其所造士也。癸未晋户部主事督饷浙江,寻转本司员外,迁池州知府,未赴抱病归,隐龙山乡一室,仅蔽风雨,门人复请讲学,手不释卷,所辑《家乘识乘》、《医书诗韵》、《兰陵鄞江》诸集行于世,年七十三卒,子子瑜恩贡,子璟岁贡、教谕。
  2. ^ 乾隆《汀州府志·卷十六·职官》:明……(汀州府)照磨……林逢春 南海人,以上俱崇祯间任
  3. ^ 3.0 3.1 3.2 3.3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林逢春,曾祖一凤,祖柏,父羽翺,宪木,诗一房,庚戌五月初七日生,南海县人,丙子四十二名,会一百三十五名,三甲二十九名,吏部观政,授会稽知县,己卯降。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弘光)时凤、庐、安、太、池、宁、徽、滁、和、广先后府州县官可纪者:……林逢春,字孟有,南海人。崇祯十年进士。授会稽知县,均九湖患田之累,调剂各驿帮递之劳,以不合上官,调简永定。寇迫力守,禽渠。迁尝州知府【推官】,历户部员外郎、池州知府。隐龙山乡,卒年七十二。
  5. ^ 同治《南海县志·卷三十七·列传六》:林羽翺,字汉直,少治举子业,为邑令周蒋两公所器重,事母萧氏至孝,母病告天愿以身代旋获愈,年至九十六;兄患恶疾,躬调治之不忍离,兄亡抚其孤一介不私,居家整肃,教子弟以忠孝疏财好施,虽罄乏弗顾也,晚与名流结社,寄情诗酒,有《唱酬集》。子逢春登崇祯丁丑进士,官户部主事,赠如其官。 据魏志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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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
  • 同治《南海县志》·卷三十七·列传六、卷三十八·列传七
  • 乾隆《汀州府志》·卷十六·职官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
官衔
前任:
张夬
明朝会稽县知县
1637年-1639年
继任:
周灿
前任:
徐承烈
明朝永定县知县
1639年-崇祯年间
继任:
马伯升
前任:
于重华
明朝常州府推官
崇祯年间
继任:
何家驹
前任:
谢禧昌
明朝池州府知府
1645年
继任:
马宏良
清朝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