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木枝盛(1857年2月14日—1892年1月23日)、明治时代的自由民权运动的主要人物。出身于土佐国土佐郡井口村高知县高知市井口町,及土佐藩士植木直枝之子。

植木枝盛
植木枝盛

生平 编辑

植木枝盛在1877参加争取立宪的组织立志社,并于1878-79年间先后出版《开明新论》及《民权自由论》而大受欢迎。清朝以商业税维持运作,地方税金交给中央后剩下是地方使用,战争等费用须由皇帝个人财富支付;但末期各地不向中央纳税,因为中央政府没有财源建设铁路,所以铁路权利全都归外国所有[1]:96-97[有关吗?]植木枝盛1879年写《民权自由论》:“我要对诸位说,你们都拥有相同的一件法宝,这件法宝是什么呢?是能够用钱衡量的木材,还是金、银、宝石?不是,都不是。有一种比那些更珍贵的法宝,那就是自由权。如果不伸张民权,不争取自由,幸福也好,安乐也好,都是得不到的。”[2]:32

更于1881年起草《东洋大日本国国权案》,成为当日私拟宪法论者中最强调民权的代表,提倡天皇权力从属国家及地方高度自治的构想。 在1890年明治政府开设国会,在高知县首次众议院议员选举以候补身份当选。1892年参加第二次众议院议员选举之前因胃溃疡恶化逝世,年仅三十六岁。由于逝世一事事出突然,故此有传为被人毒杀。

参看 编辑

  1. ^ 宫胁淳子. 《這才是真實的中國史——來自日本右翼史家的觀點》. 新北市: 八旗文化. 2015 [2011]. ISBN 978-986-5842-66-6. 
  2. ^ 《东亚三国的近现代史》共同编写委员会 (编). 《東亞三國的近現代史》 香港第一版. 香港: 三联书店(香港). 2005. ISBN 962-04-24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