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中侍御史,中国古代官制。

秦初设侍御史,汉时再分为侍御史和治书侍御史。三国时,曹魏于殿中省置殿中侍御史,掌记录朝廷动静,纠弹百官朝仪。西晋时置四人,东晋时置六人。隋代避隋文帝生父杨忠讳,改殿中侍御史为殿内侍御史

唐代又改为殿中侍御史,是御史台所属机构成员。唐宋两朝,御史台所属机构有台院殿院察院鼎三而立,分别由殿中侍御史、侍御史监察御史任职[1]。殿院内置殿中侍御史九人,与监察御史同称为侍御。宋代沿置。明清朝废此职。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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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七:“唐有三院:御史侍御史谓之台院,殿中侍御史谓之殿院,监察御史谓之察院。”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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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代基层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