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765年—766年十一月)是唐代宗的第二个年号,共计2年。[1]

永泰
765年-766年十一月
政权 唐朝
君主 唐代宗李豫
历时 2年
永泰在唐朝和唐代宗时期的位置。

吐鲁番出土有《唐永泰三年后麦粟帐》,可见当时因吐蕃骚扰阻碍交通,与中原交通不便的西州仍用永泰年号至少直至“永泰三年”(767年)。[2]

改元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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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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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 编辑

永泰 元年 二年
公元 765年 766年
干支 乙巳 丙午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权年号 编辑

参看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第102页。
  2. ^ 《吐鲁番出土文书》第10册,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第329页,ISBN 7-5010-0587-7
  3. ^ 刘昫.   舊唐書本紀第十一代宗. 维基文库. “永泰元年正月癸巳朔,制曰:‘……今将大振纲维,益明惩劝,肇举改元之典,弘敷在宥之泽,可大赦天下,改广德三年为永泰元年。’”
  4. ^ 欧阳脩.   新唐書本紀第六代宗. 维基文库. “永泰元年正月癸巳,大赦,改元。”
  5. ^ 司马光.   資治通鑑唐紀三十九. 维基文库. “永泰元年春,正月,癸卯朔,改元;赦天下。”
  6. ^ 刘昫.   舊唐書本紀第十一代宗. 维基文库. “〔永泰二年十一月〕甲子,日长至,上御含元殿,下制大赦天下,改永泰二年为大历元年。”
  7. ^ 欧阳脩.   新唐書本紀第六代宗. 维基文库. “大历元年……十一月甲子,大赦,改元,给复流民归业者三年。”
  8. ^ 司马光.   資治通鑑唐紀四十. 维基文库. “〔大历元年〕京兆尹第五琦什一税法,民苦其重,多流亡。十一月,甲子,日南至,赦,改元,悉停什一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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