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丧委员会(英语:Funeral committee)指的是为办理丧事而成立的单位,负责一切与丧事有关的事宜,一般也可以称为治丧小组治丧办公室

设立治丧委员会的情况,通常是因为死者在某个团体、组织、圈子或公司之内,具有名望和声誉,由死者的圈内知交、好友、上司同事、部属组成治丧委员会,讨论、协调及安排治丧的各项事宜。组成治丧委员会须拟定“治丧委员会名单”,委员须要是与死者有交谊并能到场执事者,否则不必列名,以免浮夸。[1]

当死者本身或子女当中具有崇高声望、社会地位或交际广阔者,死后通常由各界联合组成治丧委员会,许多时候职务由名人来挂名,实务由其他人来处理,被认为是一大弊病。[2][3]

治丧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包括:

  • 向死者生前的亲友、参与的社团组织、工作过的单位等发出讣告
  • 协调交通、会场布置、迎宾签到等各项工作;
  • 安排追悼、祷告告别式等各项活动;
  • 组织人员前去祭奠。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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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臺灣地區殯葬禮俗 改進事項. 台北市殡葬管理处. [2016-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07). 为彻底革新政风,改进社会习尚,允宜吁请机关首长或公务员,非与丧家沾亲带故者,一概不得担任治丧委员会委员,更不得硬性规定参加公祭,滥发讣闻,俾能专心公务,端正官常。 
  2. ^ 陶杰. 治喪委員會. 苹果日报副刊. 2004-06-15 [2016-03-24]. [失效链接]
  3. ^ 何澄祥[谁?]. 治喪委員會. 有趣的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治丧委员会曾经正式开过会议,讨论死者的治丧事宜,最多是在举行告别式时由治丧委员会出席代表参加公祭仪式。大家都知道治丧委员会是一种形式上的组织,最主要的功能是彰显往生者死后的哀荣。列名其上的人心中窃喜,未被列名者有些会觉得不够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