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总监
治安总监是依据韩国《警察法》所制定的警察阶级,为9阶级中的最高位置,相当于大韩民国国军的参谋总长(上将),是警察厅的首长,只有1人。
沿革
编辑1946年9月2日驻朝鲜美国陆军司令部军政厅为警务总监,其后改为现在的治安总监。
名称与地位
编辑治安总监是“警察官阶级”中的最高位,但在其之上还有不属于阶级制度之内的“韩国警察厅长”,因此实为警察官全体中的第1号人物。
于官界全体的地位中属“高官”。治安总监虽不是中央部厅的次官,但作为警察官僚中的最高位,实际被视为与各部厅次官相当的地位。
相等职级
编辑- 中华民国警察高阶警官的三线三星(警监二阶至警监一阶,职衔:警政署副署长、直辖市警察局长、中央警察大学副校长、台湾警察专科学校校长、警政署主任秘书、刑事警察局局长、国道公路警察局局长、航空警察局局长、警政署警政委员、保安警察第一总队总队长、警政署督察室主任)至三线四星(警监特阶,职衔:内政部警政署署长、中央警察大学校长)
任免
编辑治安总监是治安正监中由韩国国务总理和行政安全部部长建议、经国会警察委员会同意后,报请韩国总统任命。韩国国会就任命举行人事听证会。治安总监免职是由总统裁可、议员数3分之2以上的弹劾可决。
薪酬
编辑历代治安总监
编辑资料来源
编辑- 경찰공무원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경찰공무원법 제2조(계급구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성과상여급 지급기준액표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경찰법 제11조(경찰청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국민안전처와 그 소속기관 직제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序列 | 阶级外 | 第1位 | 第2位 | 第3位 | 第4位 | 第5位 | 第6位 | 第6位 | 第7位 | 第8位 | 第9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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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 | ||||||||||||||||||||||||||||||||||
治安总监 | 治安正监 | 治安监 | 警务官 | 总警 | 警正 | 警监 | 警卫 | 警查 | 警长 | 巡警 | ||||||||||||||||||||||||
肩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