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

泰王國的憲法法院

泰国宪法法院原是泰国于1997年10月11日创设的宪法法庭,由于在2006年9月19日泰国发生军事政变,军事政权的成员随即宣布从即日起终止原宪法,该法庭以及政府内阁的运作亦被终止,后来法庭被新成立的“泰国宪法仲裁委员会”代之,并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泰国宪法法院

成员及其产生办法 编辑

泰国宪章法庭原先由15名成员组成,其中7人由泰国司法部委任,8人由参议院委任。

现今实际运作的泰国宪法仲裁委员会由9人组成,全部由泰国司法部委任[1]

法庭负责人 编辑

目前此法庭的主要负责人是总检察长:恰如盼·迈达嘉尊英语Jaruvan Maintaka[a]泰国传媒相信她是泰国前总理他信的政敌。

注释 编辑

  1. ^ 泰语คุณหญิง”,是恰如盼尊女士的王室封号。

参考文献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