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
泰王國的憲法法院
泰国宪法法院原是泰国于1997年10月11日创设的宪法法庭,由于在2006年9月19日泰国发生军事政变,军事政权的成员随即宣布从即日起终止原宪法,该法庭以及政府内阁的运作亦被终止,后来法庭被新成立的“泰国宪法仲裁委员会”代之,并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成员及其产生办法
编辑泰国宪章法庭原先由15名成员组成,其中7人由泰国司法部委任,8人由参议院委任。
现今实际运作的泰国宪法仲裁委员会由9人组成,全部由泰国司法部委任[1]。
法庭负责人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泰国《国民报》2006年10月7日文,介绍九名宪法仲裁委员会成员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7年09月26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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