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
泰王國的憲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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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王国宪法法院(泰语:ศาลรัฐธรรมนูญ,皇家转写:San Ratthathammanun,发音:[sǎːn rát.tʰā.tʰām.mā.nūːn],又译泰国宪章法庭),原是泰国于1997年10月11日根据《1997年泰国宪法》创设的宪法法庭,负责审查国会法案、皇室法令、法律草案的合宪性,并对公职人员任免和政党解散相关事项具有管辖权。由于在2006年9月19日泰国发生军事政变,军事政权的成员随即宣布从即日起终止原宪法,该法庭以及政府内阁的运作亦被终止,后来法庭被新成立的“泰国宪法仲裁委员会”代之,并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泰王国宪法法院 ศาลรัฐธรรมนู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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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 | 1997年10月11日 |
司法管辖权 | 泰国 |
所在地 | 泰国曼谷朗四县 Group A, No. 120, Village 3, Chaeng Watthana Road, Thung Song Hong Subdistrict 瓦他纳征政府综合大楼 |
设立法源 | 2017年《泰国宪法》 |
法官人数 | 1位主席、8位法官 |
网址 | www |
宪法法院主席 | |
现任 | 教授纳卡林·梅克特拉拉特 |
首长上任时间 | 2024年3月19日[1] |
成员及其产生办法
编辑泰国宪法法院原先由15名成员组成,其中7人由泰国司法部委任,8人由参议院委任。
现今实际运作的泰国宪法仲裁委员会由9人组成,全部由泰国司法部委任[2]。
参考文献
编辑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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