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

中國江蘇省南通市的市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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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位于长江三角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通市所辖的一个市辖区。位于江苏省东南部,东濒黄海,南倚长江,与上海隔江相望,素有“江海门户”之称,被誉为“北上海”。海门文化属吴越文化,海门人属江浙民系使用吴语。区人民政府驻海门街道北京中路600号

海门区
市辖区
海门区在南通的位置
海门区在南通的位置
坐标:31°53′37″N 121°10′22″E / 31.89355°N 121.17265°E / 31.89355; 121.17265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隶属行政区江苏省南通市
政府驻地海门街道
下级行政区
列表
政府
 • 区委书记郭晓敏
 • 区长沈旭东
面积
 • 总计1,143.51 平方公里(441.51 平方英里)
人口2020年[1]
 • 常住991,782人
 • 密度867人/平方公里(2,246人/平方英里)
 • 城镇661,983人
时区北京时间UTC+8
邮政编码226100
电话区号513
车辆号牌苏F
行政区划代码320614
国内生产总值(2020年)¥1442.57亿
人均¥12.54万
网站海门区政府网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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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初年,江流主泓南倾,长江北岸开始涨积,涨出40多个新沙,绵亘百余里。大量江南移民来此农垦。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建海门直隶厅为江苏省直隶厅,设治于茅家镇。海门人绝大多数是是上海、苏州、嘉兴、湖州等地江南移民后裔。

民国元年(1912年),改为海门县,姜灶港等地划归南通县

1914年至1927年,属沪海道。1945年至1946年,中共政权归属于东南县

1949年后,今南通市所属张芝山镇以南的南兴镇、南通农场、苏通大桥等区域划归南通县。

1949年1月,原海门东部海东、二效等区并入启东县,大致是现启东中部地区。

1954年9月,又将海门县王鲍区等地12个乡并入启东县。同年12月,海门县通兴农场也划归启东县。

1994年6月,撤县设市,成立县级海门市,市人民政府驻海门镇。

2020年7月1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海门市,设立南通市海门区[2]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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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海门区下辖12个乡级行政区[3]

海门街道、​滨江街道、​三厂街道、​三星镇、​常乐镇、​悦来镇、​四甲镇、​余东镇、​正余镇、​包场镇、​临江镇、​海永镇、​永隆沙农场、​大东农场、​海门市畜禽良种场、​海门市种羊场、​海门市包场渔场、​海门市长江芦荡养殖场、​海门市沿江渔场、​海门市三厂苗圃、​海门市农科所、​海门市财政局芦荡管理所和江苏省国营江心沙农场。

类似乡级单位:海门区永隆沙农场、海门区棉花原种场、海门区大东农场、海门区蓄禽良种场、海门区种羊场、海门区包场渔场、海门区长江渔场、海门区沿江渔场、海门区三厂苗圃、海门区农科所、海门区海门盐场、海门区财政局芦荡管理所、海门区海门港。

此外,还有: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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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海门区常住人口为99178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增加了84184人,增长9.3%;比2020年公安户籍人口的98.87万人多了3100多人。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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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地势平坦,海拔2.5-5.2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5℃,日照2250小时,无霜期230天左右。海门区年平均降水量1040.4毫米,年平均蒸发量1282.0毫米。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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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年已在江北率先实现小康。
  • 2012年地区国民生产总值663.1亿元,人均GDP73490元。
  • 2013年福布斯全国最佳县级第12名,江苏省内第7名。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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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
铁路
航空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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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为汉族。2014年有3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户籍人口1742人[4]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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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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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门方言主要由两种吴语构成:吴语太湖片苏沪嘉小片海启话和吴语太湖片毗陵小片通东话

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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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山羊肉

海门山歌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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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全市现有高中6所,初中28所,小学40所,幼儿园66所,职业高中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1所。[5]

友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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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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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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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2020. 北京市: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22-07. ISBN 978-7-5037-9772-9. Wikidata Q130368174 (中文). 
  2. ^ 官宣!南通行政区划调整:崇川港闸合并,海门撤市设区. 新华报业网. 2020-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8). 
  3. ^ 2023年海门区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4. ^ 存档副本. [2015-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5. ^ 教育事业. 海门市人民政府. [2020-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4). 
  6. ^ 罗贵华. 瑞丽市与海门市缔结为友好城市. www.cnepaper.com. 德宏团结报. 2018-01-24 [2018-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5). 
  7. ^ 刘海滢. 海门与云南腾冲缔结友好城市. www.hmrb.com.cn. 《海门日报》. 2017-01-09 [2018-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16). 
  8. ^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友好城市统计-江苏. www.cifca.org.cn. 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 [2018-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0).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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