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于越(?—?),秦始皇齐国人,曾任博士官仆射,支持分封制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置酒咸阳宫博士官周青臣赞叹秦朝郡县制,淳于越则说周青臣阿谀,建议皇帝实行分封,以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秦始皇让丞相李斯处理此一提案,李斯驳斥淳于越的看法,认为有这种想法的人,就是受到诸子的学术思想荼毒太深,建议秦始皇焚书[1][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史记·卷87》
  2. ^ 《大辞海·中国古代史卷》上海辞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