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于越(?—?),秦始皇时齐国人,曾任博士官、仆射,支持分封制。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置酒咸阳宫,博士官周青臣赞叹秦朝的郡县制,淳于越则说周青臣阿谀,建议皇帝实行分封,以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秦始皇让丞相李斯处理此一提案,李斯驳斥淳于越的看法,认为有这种想法的人,就是受到诸子的学术思想荼毒太深,建议秦始皇焚书[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