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台湾布政使
(重定向自清代福建臺灣承宣布政使)
福建台湾布政使为清朝官职,简称台湾布政使,1887年(光绪十三年)于台湾建省后设立。台湾布政使为福建台湾省内政最高官员。就管辖内容而言,大约承袭建省前的台湾府知府统辖事务。台湾布政使司所属官署衙门为隶属于福建台湾省的台湾布政使司,官秩从二品,而布政使也上受台湾省内的按察使衔分巡台湾兵备道及福建台湾巡抚制约。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福建台湾省被清朝割让予日本后,福建台湾布政使予以裁撤。[1]
大清福建台湾布政使 | |
---|---|
官邸 | 福建台湾布政使司衙门 |
先前职位 | 台湾府知府 |
设立 | 1887年 |
首任 | 邵友濂 |
末任 | 俞明震 |
废止 | 1895年 |
后继职位 |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台湾割让与日本后,福建台湾布政使被裁撤。 |
历任官员
编辑姓名 | 到任日期 | 备注 |
---|---|---|
邵友濂 | 1887年 | |
沈应奎 | 1889年 | |
蒯德标 | 1889年 | |
于荫霖 | 1890年 | |
沈应奎 | 1890年 | |
唐景崧 | 1891年 | |
顾肇熙 | 1894年 | |
俞明震 | 1895年 |
参考文献
编辑- ^ 刘宁颜 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